济阳3人恶势力集团案一审宣判
8月2日,济南法院依法对两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除了莱芜区人民法院对庞允盟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作出一审宣判之外,济阳区人民法院也对万某某等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宣判。
2017年以来,在济南市济阳区崔寨地区形成了以赵学强(已判决)为首要分子,董广召、孙跃北(已判决)为重要成员,赵宁宁(已判决)等人积极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万某某跟随赵学强积极参与其中,为树立赵学强的权威,维护犯罪集团的利益,多次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损坏他人财物,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当地的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王某某、曹某某亦参与其中一起聚众斗殴。
济阳法院对万某某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对王某某、曹某某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
据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济南两级法院共宣判一、二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1件。济南两级法院组织11次集中宣判,共宣判一、二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3件。特别是本次莱芜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的以庞允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济南市公开宣判的社会影响最大、性质最恶劣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领导者庞允盟依法从严惩处,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骨干成员均判处16年以上有期徒刑,对所有成员均处实刑、并处罚金,有力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彻底铲除了黑社会性质组织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彰显济南法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力度和决心,对加大对涉黑恶及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济南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净化基层政权组织、保护人民安居乐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坚强的保障作用。
(新时报记者陈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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