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济南市)

大众日报 2018-12-23 10:01 大字

■编者按:山东省第二批环境保护督察及第一批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已结束,并分别形成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各督察组已向各市党委、政府进行了反馈。现将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清单予以公布,由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如发现整改过程中存在整改不彻底、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情况,请向省环保督察热线(0531—66226110)反映。

序号问题具体内容责任单位

1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还不够有力济南市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方面还重视不够,对推进绿色发展的艰巨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还认识不足。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国资委、市法制办、市金融办、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供销社、市税务局、市气象局、济南供电公司,各区县党委、政府(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党工委、管委会,下同)

2省政府与济南市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2015年济南市NO2、PM10、PM2.5浓度目标未完成,2017年NO2浓度目标未完成。“十大行动”牵头单位,各区县党委、政府

3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考核失之以宽,问责不力。《济南市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县区和个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责。2018年上半年全市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长清区、济阳区未按期实现工作目标,但均未追责。市城乡水务局,长清区、济阳区党委、政府

4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还不够有力督察时,济南市委、市政府尚未出台贯彻落实《山东省湿地保护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6〕87号)、《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6〕169号)、《关于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意见》(鲁政办字〔2017〕103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6号)配套方案。市城乡和林业绿化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5《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意见》未按照《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济银发〔2016〕375号)要求,将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纳入年度工作责任目标。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金融办

6济南市未按照《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56号文件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15号)要求,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全市大部分县(区)环境执法人员因身份问题不具备执法资格,南部山区管委会无环保执法机构。市编办,各区县党委、政府

7在个别谈话中反映,济南市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规划、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落实采暖季错峰生产、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等方面,尚未形成工作合力。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乡水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党委、政府

82017年12月,济南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后,市公安局未按照要求编制本部门应急实施方案,市教育局未按照要求重新修订本部门应急实施方案。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9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不快,工作推进不够有力督察发现,济南市一些部门和地方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压力传导逐级衰减,存在应付环保督察和“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现象,整改不彻底的有之,整改未达到序时进度的有之,整改未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的有之。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国资委、市法制办、市金融办、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供销社、市税务局、市气象局、济南供电公司,各区县党委、政府

10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济南市的27个问题,还有14个问题未完成,有2个问题未达到序时进度。问题1:市城乡水务局、市环保局,市中区、长清区党委、政府问题2: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党委、政府

11济南市委、市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后,61个有整改任务的部门、县(区)中有44个未按时出台细化方案。历下区、章丘区、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水务局等10个单位应付督察,直到2018年8月9日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的通知》,并要求调阅第一批资料清单后才制定出台整改细化方案。历下区、章丘区、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水务局等10个单位

12交办的1399件信访件中尚有120件未达到销号要求,一些建筑渣土、矿山修复等整改完成的信访案件本次督察发现仍然存在问题。市城乡水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济南高新区、南部山区、平阴县、商河县党委、政府

1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不快,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济南市共需实施“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矿山复绿工程68处,截至目前,仍有15处未完成,其中有10处尚未实施。生态修复进展整体较慢,平阴县、长清区、章丘区等较为突出。市国土资源局,平阴县、长清区、章丘区党委、政府

14平阴县山体破坏及盗采乱采现象严重,有多处废弃矿山和矿坑需要修复,几乎涉及所有乡镇;已关停的石灰窑均未拆除,现场堆存大量粉尘,环境污染严重。市国土资源局,平阴县党委、政府

15长清区明岳石料厂、石锅峪石料厂、永平石料厂、金岩石料厂、乡满井峪建材八厂,以渣土临时消纳场和建设厂房遮挡为由,对山体立面未进行治理。市国土资源局,长清区党委、政府

16章丘区54家石料开采造成的破损山体需要治理,目前仅4处完成治理。市国土资源局,章丘区党委、政府

17槐荫区段店镇孟王庄峨嵋山、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卧牛山2处矿山均未开工治理。市国土资源局,槐荫区党委、政府

18历城区港沟镇河西筑石料用灰岩矿整改项目,目前还在走招标程序。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区党委、政府

19大气、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亟待解决2013-2017年度,济南市在全国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分别位列倒数第6、7、6、9、10名;在全省17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分别位列倒数第5、7、6、5、7名。2018年1-8月,济南市在全省17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位列倒数第6名,主要污染物NO2、PM10、O3分别位列倒数第1、6、4名。“十大行动”牵头单位,各区县党委、政府

20建筑渣土扬尘监管不到位。长期以来,群众强烈反映济南市城区主次干道渣土车辆噪声、扬尘扰民及存在非法渣土堆场等问题,但没有引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足够重视,建筑工地扬尘、建筑渣土非法运输倾倒问题仍然突出,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打击不力。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各区党委、政府

21济南市建筑渣土运输许可经营管理工作有漏洞,对取消核准资格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城建牌收回不及时。夜查发现,“黑渣土车”非法运输问题突出,二环南路、二环东路、解放东路等9条主次干道夜间很多渣土运输车未完全覆盖、未经喷淋清洗频繁进出建筑工地,工地周边及所经路段扬尘污染严重,督察人员沿途跟踪发现在天桥区、南部山区各有一处非法渣土倾倒点。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各区党委、政府

22历城区、章丘区、济阳区多处拆迁现场无抑尘设施。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历城区、章丘区、济阳区党委、政府

23104国道长清张夏街道道路两侧分布有35处砂石等建材销售点,只有部分覆盖和洒水等抑尘措施,堆放场地均未硬化,周边环境扬尘污染严重。长清区党委、政府

24大气、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个别谈话和走访问询中反映,因成品油检测时间长,相关部门对经检测不合格的成品油的监管形同虚设,导致不合格成品油全部流向市场,且实施行政处罚不到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

25对成品油流通领域运输环节、个体加油站监管薄弱,对非法加油站查处打击不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

26机动车尾气是济南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有关部门对超标排放重型柴油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查处不力,部门联合监管效果不好。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城乡交通运输委

27推进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缓慢,目前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28济南市餐饮油烟、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多发,油烟直排问题突出,本次督察接到相关信访件253件,占所有污染类型的17.4%,城管部门日常监管履职不到位。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党委、政府

292015年以来,小清河辛丰庄断面一直超标,2015年被省环保厅实施挂牌督办至今未解除。2018年1-8月,小清河辛丰庄断面氨氮平均浓度3.71毫克/升,超地表水V类标准0.86倍,总磷平均浓度0.53毫克/升,超地表水V类标准0.33倍。市环保局、市城乡水务局,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章丘区党委、政府,济南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30济南市汛期排水管网溢流水量增大,部分中水处理站总磷总氮不能稳定达标,18个中水处理站中有17个未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要求在2018年6月底前安装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市城乡水务局、市环保局

31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执法监管不力。现有规模化养殖场766家,有165家未办理环评手续;2013年以来,对畜禽养殖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仅49起。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各区县党委、政府

32全市现有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15个,有8个未完成跟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市环保局,槐荫区、天桥区、章丘区、济阳区、商河县、平阴县党委、政府,济南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33城市环境管理仍然比较粗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济南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未实现“多规合一”。个别谈话和走访问询中反映“多规”之间“打架”现象时有发生,造成空间管理无序、土地资源浪费、生态环境失衡、项目落地困难等问题。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乡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各区县党委、政府

34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市发改委、市城乡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城乡建设委等规划编制单位

35城市环境管理仍然比较粗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管网敷设、除磷脱氮、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等目标任务要求,《济南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未制定管网敷设工作目标,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等主城区管网敷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建设。市环保局、市城乡水务局,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党委、政府

36济南市主城区配套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严重不匹配,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主城区排水管网4742公里,其中雨水管沟2183公里,污水管沟2489公里,雨污合流69公里,雨污混流593公里。市城乡水务局,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党委、政府,济南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37截至2017年年底,全市污水处理厂(站)已建成33座,但正常运行的只有19座。2018年上半年,全市有10座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城区每天约6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小清河,是造成小清河断面超标的重要原因。市城乡水务局,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章丘区党委、政府,济南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38平阴县第二、三污水处理厂已于2017年完工验收,由于污水管网不配套,无法投入使用,污水处理能力闲置。平阴县党委、政府

39历下区现有行洪水渠棚盖建筑6万平方米,存在生活污水直排隐患。历下区党委、政府

40全市入河排污口底数不清,日常管理缺位。长期监管缺位致使入河排污口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对未经审批入河排污企业单位未实施行政处罚,违法排污现象泛滥。重点排污单位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四厂长期未办理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直到水利部来检查才要求其补办手续。市城乡水务局,各区县党委、政府

412018年上半年,全市4座正常运行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有3座超负荷运行,其中商河县、平阴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超过处理能力1倍以上。市城管局,商河县、平阴县党委、政府

42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渗滤液暂存量大,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市城管局

43济南市无专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积存量大。2013年以来市政府专题研究医疗废物处置问题仅3次,均没有对建设医疗处置设施进度提出明确要求。市环保局,济阳区党委、政府

442017年6月7日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济南市环境科技产业园项目”招标工作,但直到2017年10月26日才完成,且至今未动工建设。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济南城市投资集团,长清区政府

45城市环境管理仍然比较粗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044个,能按时转运的仅有308个,大部分小型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不能及时转运。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各区县党委、政府

46全市危险废物贮存量大。列入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济南云水腾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按要求应于2018年6月完成,但该项目实际于2018年6月才开工建设。市环保局,各区县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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