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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有应得韭菜地里浇农药驱虫被拘役6个月

济南日报 2017-06-22 11:48 大字
本报6月21日讯(记者 侯月)为驱除害虫,竟然往种植的韭菜地里浇灌农药甲拌磷。近日,这起“韭菜案”在济阳县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潘某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万幸的是,这批韭菜被执法人员及时发现,并予以销毁,避免了进入销售环节。

法院经审理认为,潘某某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予惩处。潘某某经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视为自首。生产的有毒、有害食品尚未进入销售环节,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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