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这俩人本想偷窃 拿出刀秒变抢劫

济南日报 2017-05-22 11:46 大字
小偷王某和于某本想在大巴上偷点别人的财物,不料在偷窃过程中被当事人发现,他们竟拿出长刀威胁乘客,抗拒抓捕,成了公交车上的抢劫“大盗”。近日,济阳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王某、于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王某2012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出狱后无所事事,一直想“重操旧业”。2016年10月的一天,于某约王某一块出去“溜达溜达”,两人一起上了去商河的一辆汽车。车行驶到济阳县境内时,王某见周围乘客大多在睡觉或者玩手机,正是下手的好时机。他起身从座位上方的行李架上拿下一个旅行包,从包里翻出一个钱包,将钱包内的600多元钱装到裤兜里。右侧邻座的张某发现了王某的盗窃行为,于某警告张某不要声张,张某非常恐惧当时没敢说话。王某将旅行包放回原处后,起身要求司机停车,准备和于某下车。

当两人走到车厢中部的车门处时,张某大喊:“师傅,不能让他们下车,他俩偷了我的东西。”此时车上的乘客都警觉起来,要求两人把情况说清楚后再下车。见情况不好,于某掏出随身携带的20多厘米长的刀子,朝着周围的乘客挥舞,说道:“你们都别多管闲事,我们没有偷东西,再不让我们下车耽误了事情,对你们可不客气了。”王某也在一旁大声叫喊威胁乘客。

于某用匕首逼司机开门未果,自己按了车门上方的紧急开门按钮,两人快速离开车厢。随后,车上的男乘客追了下来,合力将于某制伏。王某逃离现场后被警方抓获。 (本报记者 刘晓群)

检察官说法

犯罪嫌疑人王某、于某二人共谋实施盗窃,但因于某为逃离现场抗拒抓捕,拿出匕首威胁乘客,其行为已转化为抢劫。此时王某不仅未明确表示反对,也未阻止该过限行为的发生,反而以辱骂、威胁的方式配合于某,其行为表明其与于某形成新的犯罪合意。犯罪嫌疑人王某、于某二人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定罪处罚”,故二人均属于转化型抢劫。

新闻推荐

今天特别热最高温35℃

宝宝名片:大家好,我是李熠然,是个萌萌的小帅哥,我现在4岁零6个月啦。今天我来给大家说天气。昨天的太阳火辣辣的,把大地晒得滚烫。在暖暖的夏风中,绿油油的树叶摇起一把把小扇子为自己扇风、...

济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