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饲料公司为还债非法牟利 虚开6亿发票,为47企业骗税7200万
虚开发票成了还债新路子
当日开庭时,三名中年男子和一名较年轻的女子被押上了被告席,除了这四名被告李某、毕某、边某和董某各自的律师外,被告人的多位亲属也坐在旁听席上参加了本次庭审。
相关证据显示,此次审理的案件,最早被警方抓获的,是男子李某。当时李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被警方控制后,就将警方未曾完全掌握的案情全部和盘托出,称其参与了虚开增值税发票,并供出了另外参与案件的三人。
同案的毕某,是济南盛旺饲料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供认,他之所以参与到案件中,还是因为欠下了高额的债务。与其有债务纠纷的李某,曾多次找到他,提出希望以虚开发票的方式,来赚取费用,从而偿还债务,但被其拒绝。
但李某屡次提及此事,毕某就有些心动。2014年前后,毕某的饲料公司恰好更换会计人员,董某接替了会计职务,事情也因此发生了改变。
据辩护人介绍,董某身份比较特殊,其是李某的女友。案发前,董某原本计划与李某结婚,其很多经济往来也与李某“捆绑”在一起。毕某在法庭上表示,在盛旺饲料公司的财务工作“转手”之前,李某等人就提出,公司可以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让前任会计做好了相关的准备工作,申领了部分发票。
证据显示,此案中,还有一名参与倒卖发票的人员,此人正是边某,边某自己也曾在济阳开设了一家饲料厂。
毕某透露,李某等人曾提及,边某的饲料厂想要找他合作,但他到边某的厂子参观后,觉得根本不具备合作空间,就回绝了这一提议。李某等人也是在那之后,频频提及虚开发票的业务,并说边某的厂子也开这种发票,“绝对没有问题”。
“灵感”来自100张被售发票
按照李某的说法,其最先是按照边某的提议,来虚开增值税发票的。
董某也表示,她只负责开具发票,具体这些发票会被如何使用,她也不知情,且其本人并未从中获利。
但在当庭对质中,剧情又出现了“反转”。边某在法庭上表示,他实际是在董某的“授意”下,才参与了虚开增值税发票。
边某介绍,早在2006年,他就在济阳开办了一家饲料厂,但生意一直是不温不火,没有任何起色。
后来,他认识了董某,董某当时开了一家会计公司,帮他代理了会计业务,当时商定每月给董某500元工资。后来,边某还借了董某五万元钱。
边某说,后来他才知道,饲料公司作为免税企业,可以在办理申请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后来董某就申领了100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卖出”。
但后来税务部门就通知他,其公司不能再继续申领发票,才有了后续涉及毕某公司的事宜。
6亿买卖都是虚的
毕某称,在董某接手财务事宜后,李某、董某怎样开具发票,他都不会过问,并以分成的方式,让李某等人来直接出具发票,具体发票如何被“卖出”,他也不了解内情。
按照边某所说,其后来通过网聊等方式,寻找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并从李某、董某等手中,购买发票。他们每次按照税金1%左右的比例进行提成。
相关证据显示,李某等四人,实际利用相关饲料公司的名义,开出的专用发票涉案金额超过6亿元,这些发票被北京等地的47家企业购得,造成7200万元税款流失,涉案人员的获利金额超过700万元。
公诉人表示,李某等四人在此案中,系共同犯罪,缺少任何一环节案件都无法完成,所以四人并无主犯、从犯之分。四人的行为造成巨额国家税款流失,应追究其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相关刑责。
庭审中,四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都发表了辩护意见。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具体证据、证言仍待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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