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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县驰而不息治“微腐”今年立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52起

济南日报 2016-12-29 00:00 大字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事关人心向背,管好这“最后一公里”,才能真正做到取信于民、赢得民心。今年以来,济阳县纪委坚持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聚焦民生,主动出击,坚决铲除基层“微腐败”,厚植群众获得感。立案查处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人因涉嫌违法被移交司法机关。

完善领导机制,压实“责任担”。制定出台《关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建立了“日收集、周汇总、月排查、季分析”的案件源头管控机制。要求各镇(街道)“一把手”真正承担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洁建设的前沿。

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线索源”。对信访举报、市民服务热线、狠刹“四风”网络监督平台等渠道反映的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针对***成为“微腐败”高发领域的情况,通过查阅资料、电话抽查、入户走访等方式,不断拓宽在扶贫项目、资金补贴等方面的监督触角,全面、详细地掌握第一手资料,对相关问题线索认真梳理研判,直查快办。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职能部门信息沟通,收集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及其他违纪案件线索,扩展案件线索来源。

积极开展巡查,当好“啄木鸟”。下发《济阳县农业支持保护政策自查自纠活动实施方案》,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巡查。通过巡查,共发现违规问题个,清退资金6.万元,下达监察建议书份。联合市人社局纪委对全县人社局开展了上下联动巡查,前后共收到问题建议条,发现人冒领新农保资金元,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对资金进行了追缴。

建立长效机制,织密“防控网”。深化“”村级工作法,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督。将村级权力绘制成流程图,严格按照“四议”程序决策村级事务,使农村基层各项工作实现了流程化、程序化管理。目前,“”村级工作法已在全县个村(居)全面推开。同时,大力推广“闻韶清风”村报,将惠农政策、农村低保、财务收支等内容以报纸形式向群众发放,截至目前,全县个镇(街道),刊发“闻韶清风”期,对预防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报通讯员 杨元孟 张亮 记者 郭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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