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因醉酒事故死亡不算工伤

济南时报 2012-12-11 13:11 大字

作者:韩璐莹

□本报记者 韩璐莹

近日,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资工伤科接待了一位市民的来访,该市民的家人吕某某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咨询能否被判定为工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经过劳资科工作人员的调查,最终确定吕某某是因醉酒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故不在工伤范围内。

济阳县人社局劳资科副科长夏福勇向记者介绍,凡是有工作的人,无论什么单位,只要因为工作而受伤,不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当事人都能享受工伤补偿。如果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当事人就按照保险的程序享受补偿;如果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对于当事人的工伤补偿全部由单位负责。

但夏福勇强调,并非与工作有关的任何伤害都能被定为工伤,这要看实际情况。吕某某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可以算为工伤,但是这起交通事故却因其醉酒驾驶导致,这就不算工伤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虽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新闻推荐

水果也能当电池?小发明家齐聚科技创新大赛

作者:王闯摄李艳洁(左一)在展示她设计的水果钟 记者王闯 摄时报12月10日讯 (记者王闯)“我的发明是水果钟。这可不是普通的电子钟,它的电池是眼前的这两只苹果。”面对台下众多的评委老师,庙...

济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济阳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