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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一女子把结婚当成“职业”

都市女报 2012-11-07 07:16 大字

作者:匡名梅

女报记者 匡名梅

一名39岁女子三年间结婚四次,领证次日就“跑路”,辗转江苏、浙江、山东等五省市诈骗。今年9月在东营落网。“逃跑新娘”就是济阳县女子王丽(化名)。近日,济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审结此案。

认识两天闪婚 领证次日“跑路”

家住济阳县的陈先生今年50多岁,家境窘迫,一直没有娶妻。近些年家境有所好转,他四处托人打听寻找另一半。今年8月通过邻居介绍,认识一名39岁的丧偶女子,有一儿一女,家是外地的。一见面,陈先生傻了眼,对方虽然年近40,仍然风韵犹存。

他不抱信心,但女方竟同意了。当晚,女方和其家人就住在陈先生家里。避免夜长梦多,他催着女方结婚,见面第二天,就到县城领了证。第三天一早,女方接了个电话称孩子摔伤住院,得赶紧回去,且需要一大笔住院费,跟陈先生要了一万元。陈先生东借西凑了7000元给了女方。女方和她的家人坐公交车去了车站,陈先生骑着摩托车在后面跟着,到了车站,他停下车后发现媳妇不见了,其家人也不见踪影。陈先生在车站从中午等到傍晚,回到家后发现两本结婚证也不见了。

曾与四人领证 总计骗取三万元

“逃跑新娘”名叫王丽,济阳县人。在湖北打工时为一名叫张军(化名)的男子生下一儿一女,两人没有领证结婚。2009年,王丽认识“吴姐”,“吴姐”表面上是婚姻介绍所红娘,实际上主要是利用工作便利介绍人骗婚,骗取中介费。王丽趁男友外出打工时,就让“吴姐”给她介绍“下家”。

当年4月,王丽有了第一份“买卖”。男人叫李强,王丽本打算和他结婚以骗取金钱,可在这期间王丽喜欢上了他,打算和他真心过日子。谁知,李强又和其他女子私奔,抛弃了她。自此,深受打击的王丽暗下决心,一定要骗得男人们人财两空。

从当年4月到今年8月,王丽辗转江苏、浙江、山东等地和四个男人领取结婚证,总计骗了三万元。

不尽抚育义务 子女不愿代赔偿

今年9月,东营公安局将王丽押回济阳县公安局。随后,案件起诉到济阳县法院,法官曾晓梅开庭审理了此案。

最难处理的情况出现了,有三个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丽赔偿损失三万元,可王丽骗婚所得都是和别人对半分,分得的钱早已挥霍,只储蓄了4000元。

为此,曾晓梅联系王丽的湖北男友张军,张军表示和王丽不是合法夫妻,她的所有事情都不会管。曾晓梅决定从王丽的孩子入手,王丽的孩子一个26岁,一个24岁,均有固定收入。但由于王丽常年在外,和孩子感情淡薄,也未尽抚育义务,两个孩子不愿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一个月的规劝,最终他们愿意出两万元的赔偿款。近日,法院判决王丽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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