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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镇后寨村“土政策”也要服从国家法规―――村民只要有户口,就该分地

济南时报 2012-10-09 14:49 大字

作者:韩璐莹

□见习记者 韩璐莹

近日,济阳县新市镇后寨村村民张女士拨打本报热线58609977反映,今年她娘家村重新分地,可是她却没有分到。张女士说,她父母都是残疾人,哥哥智障,家庭的重担都压在她一人身上。张女士希望能分到地,多一份经济收入。【张女士反映】

娘家靠她一人支撑

针对张女士的情况,9月21日,记者来到后寨村。张女士指着娘家屋里破旧的家具和3位老人说:“你看看我家就这条件,父母两个人都残疾,还有一个70多岁的大爷跟着一起住,家里这个40多岁的哥哥,脑子还不清醒。我是家里唯一能够照顾他们的人。”说着,张女士眼睛里涌出了泪水,“都说男女平等,可是我家指望不上哥哥,只有我赡养老人,村里为什么不给我分地?”

记者看了张女士娘家的户口本了解到,张女士3年前结婚,但是婚后并没有把户口迁走。今年村里重新分地,没有给张女士分。张女士觉得很不公平,都说“养儿防老”,可现在她哥哥根本无法赡养老人,重担都压在她一人身上,她觉得村里应该给她地,更何况她的户口还在村里。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张女士和丈夫因为赡养老人产生了矛盾,在今年9月份办理了离婚手续。如今,她一人带着孩子,还得照顾3位老人和智障哥哥。

【村书记说法】

从上世纪80年代起就按“土政策”分地

当记者问到为什么不给张女士分地时,后寨村的村支书刘贵江向记者解释,从上世纪80年代起,村里就制定了分地规则,“凡是村里的姑娘结婚后都分不到地,不管户口有没有迁走,也不管结婚后是否又离了婚”。刘贵江进一步解释,不论哪届书记在位,都是按照这个“土政策”分地,这么多年下来,村民们也都已经习惯了。

刘贵江告诉记者,村里一般是5年分一次地,每次分地前都会召开村民大会,征求所有村民意见。如果有人对分地结果不满意,可以提出异议,若半数以上村民支持异议,就重新分地。而对于张女士提出的异议,并没有半数以上村民表示支持,所以按照村民意见,没有给她分地。刘贵江很无奈地告诉记者,在村里有十几户的情况和张女士家类似,如果村里破例给她分了地,那其他十几户也会要求分地,这样一来,村里其他的村民可能又不愿意了。作为村支书,他表示很为难。

【农业局说法】

户口没迁走,就应该分地

针对张女士的问题,济阳县农业局副局长陈卫东在电话采访中向记者解释,对于村里如何分地,法律上并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村支书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征求大部分村民的意见。时间长了,村里会形成一个分地的模式,也就是俗称的“土政策”,通常情况下,村民会自觉遵守这个“土政策”的。

但是,陈卫东强调,不管什么样的“土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不管男女,不管是否结婚,只要户口还在村里,就应该分到地。像张女士这种情况,理所当然应该分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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