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称―――路中央电线杆有望今秋挪走
作者:王沛
□见习记者 王沛
8月21日,本报《路中央竖起高压电线杆》报道了正安路东侧辅路中央的高压电线杆影响行人通行一事。供电公司负责人表示,高压电线杆属于本公司财产,但变压器的产权归属于园林局,要想挪走高压电线杆,需要同时移走变压器。
县供电公司:计划秋季挪走电线杆
济阳县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路中间变压器的设置和迁移需要园林局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由供电公司受理后,并设计迁移方案才能实施。“因为这个变压器由10千伏开政线供电,迁移施工的话必须将10千伏开政线停电,但目前停电还比较困难。”
该负责人称,供电公司计划待电网秋季检修期间,配合县园林局对该变压器实施迁移改造,“高压电线杆会和变压器一起挪走。”
县园林局:改造变压器已列入今年计划
济阳县园林局副局长张庆安在进行实地查看后证实,位于路中间的变压器属于园林局的路灯变压器,“正安路还未改造拓宽前,高压电线杆就已经立在此处,而当时的东侧辅路只是一个框架,并未开通。2005年前后,为了给开发区部分路灯供电,我们在高压电线杆旁边安置了这个构架式变压器。”
张庆安告诉记者,2011年,园林局曾计划将构架式变压器改为箱式变压器,并在辅路东侧修建了水泥槽,但由于涉及停电,最终未能成功迁移。“目前城区内已经禁止使用构架式变压器,一是不美观,二是不安全,日常维护起来也很麻烦。”
张庆安表示,若想迁移变压器,园林局需要提前向供电公司进行申报,并事先在路边建好一台箱式变压器,再向供电公司申请停电。“今年园林局已将该处的变压器列入改造计划,换下来的变压器我们将淘汰掉,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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