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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麦场现在少有人用,纷纷被种上作物;而马路上禁止晒麦子打麦场“过时”,哪找晒麦场地

济南时报 2012-06-19 08:28 大字

作者:刘敏摄

15日,在济阳孙耿镇回孙路,附近村民在公路上打场晒麦子。 记者刘敏 摄

□本报记者 李栋印 实习生 韩璐莹

又是一年麦收时,尽管道路管理部门每年都禁止在马路上晒麦子,但还是不能杜绝。6月13日,记者在济阳县采访时了解到,由于使用联合收割机,这些年农民收获的都是现成的麦粒,晒上两三天就可以;而用打麦场晒小麦比较麻烦,很少有人用打麦场了。因此出现了“打麦场难寻,马路上晒麦”的情况。一方面,相关部门禁止在马路上晒麦子;另一方面,没有固定的场地晒麦子。那么,村民们到底该在哪儿晒麦子?

【现场目击】 马路晒麦,“抢路段”起纠纷

6月13日,记者在济阳县城纬四路、经二路、正安路以及部分乡镇公路上看到,路的两侧或者路中间,铺满了麦粒和带着秸秆的麦穗。经过的车辆都躲着走,实在躲不开的只好轧过麦粒或者麦秸。

“这两天我们共接到5个报警电话,都是因为抢占公路晒小麦引起的纠纷。”济阳派出所民警崔涛告诉记者,13日早上6点,他还出警调解因抢马路晒麦子而引起的纠纷。

徐家湾村民王四亭说,9日的一场暴风雨,他们村的很多小麦都倒伏,好不容易等到土地干了,大家都想趁这两天把小麦晒干。“村里早就没有打麦场了,你说,我们不去马路上晒,该去哪儿晒?”

【部门说法】 乡村公路也禁止晒麦子

6月9日,在济阳县大面积麦收之前,济阳县公路管理局发出通知,明确禁止在国道和省道打场晒粮。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道和省道是主要干道,在此经过的车辆多,速度也比较快,如果在这晒小麦,交通安全就很难保证。

济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杨东先告诉记者,按政策规定,县路、乡路和村路也都禁止晒小麦。他们也曾派出专门工作人员做农民的思想工作,劝导他们尽量少在公路上晒小麦。

对于在道路上晒小麦这个问题,济阳县城管执法局局长王连泉表示,“我们尽量确保城区主干道上没有晒小麦的,至于平时人比较少的道路,也可适当放宽。”王连泉告诉记者,今年情况特殊,前几天有暴风雨,小麦都倒伏了,农民的日子也不好过。这两天太阳比较好,就让农民抓紧晒干小麦,毕竟晒小麦也用不了多长时间。

【村民说法】 打麦场晒麦很麻烦

记者在窝里沟村的一条乡村公路上发现,大约4米宽的公路上晒满了小麦。

村民为啥将小麦晒到马路上呢?村民曹先生告诉记者,10多年前,他们分地的时候都会分到一块地当作打麦场使用。那时候,用打麦场晒小麦的程序比较复杂,先在地面上泼水,然后铺上秸秆,最后用拖拉机将场地碾压平整,直到地上没有浮土了,这才可以晒麦子。

而这些年都是用联合收割机收小麦,农民收获的都是现成的麦粒,随便找个地方晒上两三天就可以,因此再也没人愿意用打麦场了。本应该作为打麦场的土地,现在有的种上了棉花,有的盖上了大棚种上蘑菇,还有的种上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居民家中平房顶可以晒麦子,但因来回运送比较麻烦,村民就选择在马路上晒麦子。

【专家建议】用烘干机或可解决晒麦子问题

济阳县农机局局长刘玉旺认为,如果有条件的话,烘干机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刘玉旺告诉记者,前几年农机局也曾向农民推广使用烘干机,但大部分农民都不接受。刘玉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功率最小的烘干机7000多元,平均一个小时烘干1吨小麦,按一亩地产出1000斤小麦算,烘干机用1个小时可以烘干两亩地产出的小麦。一个镇大约有1000亩小麦,如果烘干机连续作业,25个小时就能全部烘干。

但是烘干机成本也相对较高。目前,市场上小麦价格大约在每公斤1元,扣除使用收割机的成本费和人工费,一亩地也就挣800多元。因此农民不愿使用烘干机。

刘玉旺说,以后机械收割农作物的范围会越来越大,使用烘干机将是个大趋势。如果政府能正确引导农民并给予他们一定的补助,烘干机得到推广将不再遥远。这样就可以解决在马路上晒麦子的问题。

【相关链接】

“马路打麦场”易污染麦子

现在正值晒小麦的高峰期,农户大都在村子里找个马路晾晒,而这些马路大部分是沥青路。在高温下的沥青路上晒小麦有什么危害吗?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山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植物学专业教授樊守金。

樊守金告诉记者,在沥青路上晒小麦有两方面危害。首先,沥青中含有苯和酚等有害物质,在阳光的暴晒下,这些有害物质会渗入到小麦中,造成粮食污染。同时,当汽车驶过晒在路上的小麦时,排气管释放的尾气会喷到农作物上,也造成粮食污染。如果人们食用了这种小麦加工的面粉,身体将受到极大伤害。苯会造成人体器官或细胞发生癌变,而酚可能导致不育。

其次,沥青路上晒小麦还容易使种子粮毁芽影响发芽率。

【延伸阅读】

马路晒麦引发交通事故农户将承担直接性责任

济南鹊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春雨告诉记者,农民都在路上晒小麦,导致道路面积减少;麦粒又导致路滑,机动车因刹不住而导致交通事故,晒粮人难脱干系。

胡春雨称,《侵权责任法》第89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胡春雨认为,在马路上晒小麦属于在公共道路上堆放物品,如果因此出了事故,晒小麦的农户将承担直接性责任,毕竟农户占用了公共道路,为往来车辆设置了障碍。而相关管理部门将承担补充性责任,责任主要在于监管不力,执行不到位。但是,具体案件还需要具体分析,才能判定谁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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