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被领取”责任在谁?

黄山日报 2020-12-07 10:58 大字

我要说

黟县渔亭镇楠玛村村民叶女士:前段时间去镇林业站拿林权证,工作人员说系统后台显示已经被拿走了。但家里并没有人去拿过,也没有收到过。后来工作人员告知我们,如果林权证丢失了就要去登报挂失才能补办。试问,林权证我们根本没有拿到手,也没有签收,现在要我们自己去登报声明挂失,这个责任和费用谁来承担?

我来办

黟县林业局办公室负责人:渔亭林业站在办理该项工作业务时不存在失误。我们承诺该户在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时,采用系统林权证明予以支持,并按照相关程序重新申领。

记者调查

据了解,大约一个月前,叶女士家中因事需要使用林权证,于是到渔亭镇林业站去领取。但林业站工作人员从电脑系统中查询发现,早在2009年,叶女士家的林权证就已经由当地村民组统一领走。随后,叶女士找到村民组有关人员咨询,该人员表示时间太久,也记不清楚了。

“我家林权证我从未见过,家中父母也表示没有任何人签字接收过,林业部门既无法出示我们委托村组代取的证明材料,也没有我们家人签字接收的材料,就这样丢失了,应该由谁负责?在这种情况下让我们自费去挂失,合理吗?”叶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已经办理了挂失手续,花费300元钱,钱虽不多,但感到十分委屈。

针对叶女士所说,黟县渔亭镇林业站负责人介绍:接到叶女士反映情况后,及时查找了电脑系统,已有领取记录,而且根据当年林改工作程序,林业部门完成林权证审核及打印后,交由林改小组(村民组)统一领取发放,并找到了当时林改小组长、村民组长李某某的领证凭据。

黟县林业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在接到叶女士诉求后,该局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按照林改工作程序,渔亭林业站在办理该项工作业务时不存在失误。因为事隔十多年,现只能确定当时叶女士所在的村民组组长已经领走了叶女士家的林权证。发生现有情况,存在两种可能,一是当时村民组长已将林权证发到了叶女士家人手中,但由于当时农村工作制度不健全等原因,没有签字留底;二是村民组长没有将林权证发放给叶女士家。但不管这两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林业部门在此事件中没有责任。

针对叶女士反映情况,黟县林业部门高度重视,并承诺该户在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时,采用系统林权证明予以支持,并按照相关程序重新申领。至于叶女士已经办理挂失手续并支付的相应费用,林业部门不予承担。·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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