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推行农村公益性公墓 参与生态安葬者补助2000元
[摘要]参与生态安葬者补助2000元
日前,黟县民政部门就做好文明殡葬发出给全县人民的一封信,该公告中提到了很多新措施,包括对参与节地生态安葬的给予2000元补助,农村要提供公益性公墓骨灰盒墓地,城镇要提供免费骨灰堂安放,要求全县每个乡镇中心村要建至少一座公墓。
该县明确,从现在开始到2020年,对实行遗体火化、参与骨灰盒等节地生态安葬的该县公民给予补助,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其中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人员由民政承担基本火化治丧成套服务项目;该县其他居民给予2000元补助。农村的由所在的村或乡镇免费提供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盒墓地安葬;城镇的由青山陵园免费提供骨灰堂安放。
2020年,全县每个乡镇中心村至少建设1座农村公益性公墓 (公益性骨灰堂)。公益性公墓墓穴标准为每具遗体土葬占地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不得超过6平方米;安葬骨灰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家庭成员合葬墓等葬式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推行卧式小型墓碑,立式墓碑高不得超过0.6米,宽度不得超过0.5米。对超标准建墓立碑的,要依法通过拆除、绿化等方式进行整治改造。
推广文明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殡葬用品,抵制迷信低俗、奢侈浪费等不良丧葬风气。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发挥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带头实行遗体火化,带头参与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推行丧事简办、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示范引导作用。
从现在开始至清明节前,围绕“三沿五区”(指沿铁路、公路、河道两侧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居住区、开发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目前仍在新建、改建的坟墓予以坚决拆除。对旧坟墓,要采取迁移至“三沿五区”范围外或平毁、深埋、披绿等方式整治,恢复生态植被。对超标过大且无法绿化遮挡的坟墓,责令墓主部分拆除后,共同予以植树绿化遮挡。对无主坟墓予以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基本实现“三沿五区”范围内“旧墓有整治,新墓不增加”目标。(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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