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歙公交定价存在问题?不属于价格听证范畴,票价调整须论证
我要说
方先生:市发改委的黄发改价格函【2020】12号函复存在实体、程序两方面问题,请予改正。
我来办
市发改委:已启动成本调查,请静候评估结果。
记者调查
方先生称,2020年9月9日,黄山市发改委函复(黄发改价格函[2020]12号)黄山长运公交公司和歙县杭徽公交公司,确认关于屯溪至歙县城际公交票价,本人认为其属于定价行为。但是其存在实体和程序两方面问题。实体方面,该函中明确歙县至屯溪全程票价5元,其中歙县至徽州区3元、徽州区至屯溪区2元。根据公交运行里程来算,歙县歙州广场至徽州区的里程比徽州区至屯溪区的市客运总站的里程短,但是价格却贵1元。程序方面的问题是未依法举行价格听证,歙县至屯溪城际公交属于安徽省定价听证目录中城市公共交通的项目,应当依法举行价格听证。其次,未对公交运营情况开展价格、成本调查等。2021年7月,曾有热心市民与黄山市发改委价格科取得联系,以期该部门及时补正相关程序,但是至今市发改委仍未开展相关补正行为,并且未做相关计划,希望市里依法给予问责。
记者从市发改委价格科了解到,根据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皖价法〔2018〕55号)规定:城市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票价、客运出租车运价(网络预约出租车除外)属于定价听证目录范围,该反映人提出的屯歙城际公交属于跨市区运营(屯溪区、徽州区和歙县)的城际公交,兼有城市公交和道路班车客运属性,不属于价格听证的内容。
其实,2019年8月在屯歙城际公交开通前夕,市发改委即对运营企业的车辆购置、人员支出等相关成本进行了调查,并在征求交通主管部门意见建议后核定了试行票价。目前,市发改委已经启动屯歙城际公交成本调查工作,下一步将以成本调查结果为基础,组织召开价格评估座谈会,将认真听取经营者、消费者意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单位对该票价进行充分论证,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按程序适时调整。
·姚大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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