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职护士证被扣?建议走劳动仲裁!
我要说
叶女士:今年9月30日,我在歙县昌仁医院办理离职手续。时间已过去近1个月,医院仍未将我的护士证归还给我,8月份、9月份的绩效工资也被扣发。
我来办
歙县卫健委:已与当事双方沟通,协调未果,建议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记者调查
10月27日,叶女士告诉记者,2010年3月,她进入歙县昌仁医院,从事护理工作,10多年来,她对本职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就她的工作表现,歙县昌仁医院负责人徐文武表示,干得不错,医院也对她加以培养,她曾担任门急诊的护士长。
今年9月10日,叶女士向歙县昌仁医院提出辞职。9月30日,她去医院办理离职手续,后让同事帮忙取回她的护士证等证件。但是,护理部的工作人员表示,护士证在上级领导那儿。10月9日,叶女士联系医院有关领导,仍未能取回自己的护士证。
叶女士说,8月、9月的绩效工资也被扣了,没有发放到她的工资卡上。“我电话咨询县人社局,人社局说帮我和医院先协商。”她还向市卫健委反映有关情况。“歙县昌仁医院对县卫健委说,是我离职办了一半,没有去办,说是我个人原因。”
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对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相关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记者了解到,医疗机构内常有各种依法执业监督检查,为方便随时查验,很多医院对护士执业证书实行统一保管。如果护士离职,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离职手续,与单位结清费用。
徐文武说,护士办理离职手续,需要提出申请,到相关科室签字,最后到财务科结算。到目前为止,叶女士的离院手续仍未办理终结。8月、9月两个月绩效未发放,是由于她违反医疗机构诊疗制度及相关规定,导致医院对她考核不合格。
记者注意到,徐文武提到的违反医疗机构诊疗制度及医院相关规定,与转院转诊有关。院方认为,叶女士在接诊过程中曾发生病人流失,且流往县域外一家医院,与上级有关规定及医院内部管理不符。今年9月,医院免去叶女士护士长职务。
叶女士表示,确有病人流失,但是有原因的。她认为,一方面是病人有权选择在哪家医院看病,另一方面是医院无法收治而前往其他医院。被免去护士长职务后,她被转到非临床科室上班。她无法接受医院这般安排。
目前,叶女士已进入其他医院,因护士证未能从歙县昌仁医院取回,暂无法办理入职手续。她表示,护士证属于护士本人,医院扣压护士证是违法的,希望歙县昌仁医院尽快将她的护士证还给她。
歙县卫健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已就叶女士所反映的情况与当事双方沟通,但协商未果,建议走劳动仲裁。歙县人社局也就此事联系当事双方。当事双方均表示将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许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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