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男子自编自导一起“盗窃”案 结果换来拘留和罚款

皖江晚报 2020-05-09 01:29 大字

歙县男子自编自导一起“盗窃”案 结果换来拘留和罚款

本报消息 记者赵天彪报道 近日,黄山市歙县杞梓里镇的村民方某自编自导家中被盗10万元假案件。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5月7日,黄山市歙县公安机关对方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据悉,4月24日,黄山市歙县公安局接到辖区杞梓里镇的村民方某报案称,家中柜内的10万元现金被盗。接警后,该县公安机关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赶往现场。办案民警在对现场进行仔细勘验时,方某还指着柜子告诉办案民警,10万元现金就是放在柜子里被盗的。同时,方某还主动向办案民警提供了家中的监控视频,指出监控清晰拍摄到了盗窃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在固定好方某的笔录、勘验材料、视频监控等证据后,我们对看似证据确凿的盗窃案件心生疑虑——家中日常怎会存放10万元现金?视频中大摇大摆走进门、还欢快聊天的人竟然是盗贼?但方某言辞凿凿。”据办案民警介绍,带着疑惑,民警询问了方某的父亲。

方某父亲表示,自己并不知道家中存放有10万元现金,更不知道10万元现金被盗一事。在让方某父亲看了监控视频后,他却告诉民警这几个人是来他家买古件的。

在证据冲突情况下,民警依法传唤方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在办案区内,方某才意识到事情闹大了,向民警坦白自己报了假警,根本没有被盗10万元现金一事。

原来,4月23日下午,方某父亲将家中几件祖传的古物件卖给了古董商。方某知道后十分生气,认为父亲应该将古物件传给自己。因古董商们已经离开他家,为了找到古董商并追回家藏的古物件,方某情急之下便动起了歪脑筋,想通过报假警让警方去找人。

5月7日,方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黄山市歙县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给予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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