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歙县农产品搭车电商出村进城

黄山日报 2020-03-14 08:25 大字

本报讯对利用天猫、淘宝、阿里巴巴、京东、1号店、拼多多等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本地茶叶、菊花、山核桃、水果等农产品,年网络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电商经营者给予销售额1%-2%的奖励;对贫困户及新安江退补渔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在淘宝等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且正常运营的,年网络销售额1万元以上予以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

歙县在巩固农村电商发展成果基础上,近日出台《歙县电子商务促进农产品销售扶持政策》,加码政策惠农、真金白银支持力度,更有效地发挥电子商务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全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

该县围绕支持电商扩大销售规模、支持困难群体开设网店创业、深化电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支持贫困村电商服务网点建设4个方面,对利用天猫、淘宝等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本地农产品,年网络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电商经营者给予奖励;对新开设网店,当年销售本地农产品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每个店铺给予2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发展电商,通过线上平台完成本地农产品销售,快递始发于歙县且实际发生费用5万元以上,按照快递实际发生费用予以补助;鼓励企业加大线上营销费用投入,将歙县农产品打造成线上热销产品,方案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后,线上推广费补助;鼓励企业利用直播平台,用直播方式带货销售农产品,方案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后,每场直播给予奖补;对电商企业制作微视频宣传歙县农产品,方案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后,成效明显的给予补助;对入驻“一码”游歙县,全域旅游营销平台销售当地农产品,年网络销售额达5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

该县对贫困户及新安江退补渔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在淘宝等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且正常运营的,年网络销售额1万元以上予以奖励。对电商企业与相关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有1年及以上稳定购销协议且年采购额达50万元以上,给予电商企业在该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网销采购额5%的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鼓励电商经营主体对贫困户农产品进行溢价收购。该县还对持续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定挂牌的电商便民服务网点、综合服务网点给予补助。鼓励贫困村网点“一点多能”建设,对贫困村网点与就业扶贫驿站、益农信息社融合共建的网点给予补助。

·吴灿程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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