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北岸镇林业站依法依规处理自留地烧荒事件
“根据森林防火相关规定,防火期内不准靠山烧灰积肥,不准烧田塝、荒地等。然而,歙县北岸镇大阜村阜东7组村民吴某某,近期却公然在大深线的靠山路边放火,导至竹木林地失火,严重威胁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歙县北岸镇有居民通过“我要说”平台反映,根据相关森林防火的规定,应该对森林防火相关禁止性规定置若罔闻的人从严查处。但是,歙县北岸镇林业站对其惩罚太轻,俨然成了“保护伞”,仅仅是让吴某某在村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3天,其实他也没见吴某某上路宣传,完全是走过场,希望林业相关部门能依法、依规对肇事者从严处罚。
记者调查
10月30日,记者从歙县北岸镇相关部门了解到,早在今年9月26日上午,歙县北岸镇大阜村的村民吴某某在自留地烧荒,不慎引燃附近竹木,好在扑打后并未走火到他人竹木地。“此事发生后,林业站工作人员非常重视,接报后当即赶到了现场查勘。”歙县北岸镇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发生火情点在大深马路的边上,也在当事人房子的屋后,其自称那块地是他家的自留地,并且该处竹子也是当事人的。当时考虑到火情并未影响到他人的竹木地,加之火情点的位置距离林地边缘超出100米开外等综合因素,该站本着教育的方针,严厉批评、教育了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吴某某义务宣传森林防火知识3天。吴某某履行完毕后交还了扩音喇叭。此事告一段落。
后来,反映人又以当事人吴某某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是在走过场、走形式等为由,再次向北岸镇林业站等部门和单位反映,认为对当事人处罚太轻,处理力度不够。为此,北岸镇林业站工作人员上门和反映人沟通,并要求当事人写悔过书,在北岸镇大阜村村委会、大阜老车站以及通往深渡镇的人口集中或显目处张贴悔过书,且要求当事人吴某某继续手持扩音喇叭,宣传森林防火知识3天。“这一次和反映人沟通后,双方都还觉得满意。”北岸镇一名工作人员告知,但就在上周的一天,当事人在路上遇到了反映人,两人发生了争吵,而反映人认为自己受到了恐吓。林业站工作人员就此批评了当事人,当事人称,路上相遇时,双方发生了拌嘴,但其并没有威胁、恐吓对方。
采访中,有当地居民告诉记者,当事人和反映人以前存在矛盾,双方心里一直有疙瘩。“其实,双方都学会作退一步想,互谅互让一下,这件事也就算过去了。”有居民如是说。
我来办
10月30日,歙县北岸镇林业站站长张继永就此解释,为做好秋冬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歙县林业部门从今年9月18日开始,就通过发宣传单、使用车载喇叭播放森林防火法规、张贴通告等形式,将森林防火宣传深入到田间地头、森林旅游景区和自然保护区中,提升全民防火意识。但是,大阜村居民吴某某没有听从规劝,擅自在野外用火,这一点他肯定存在错误。至于所谓“保护伞”的说法,张继永断然否认,“这一说法根本不存在,以前我们林业站工作人员和当事人并不认识,也无交往,何来保护伞说法?”
只是由于当事人在自家屋后自留地烧荒,加之在100米林缘范围外,北岸镇林业站综合各因素,要求当事人手持喇叭宣传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后又让其出具悔过书,都是规定允许范围内行事。接下来,北岸镇林业站将邀请辖区大阜森林派出所前来作深入调查,积极支持和配合森林公安依法依规处理。·姚大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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