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过期采伐证滥伐林木被追责

黄山日报 2019-05-15 07:54 大字

本报讯林木采伐证虽已过期,但男子程某还是和其弟弟一道超量滥伐林木。事发后其投案,如实供述相关事实。近日,因涉嫌滥伐林木罪,嫌疑人程某被歙县森林警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男子程某为了扩建养殖场所,于去年12月份申领截止期限为2018年12月31日的林木采伐证。但由于雨水多、养殖忙等原因,当年的采伐证过期后,他仍未采伐。直到今年2月下旬,得闲的程某邀来弟弟一道,上山采伐树木。期间,他又转向把山场内221株杉木全部采伐,欲发展毛竹林。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在听闻违法行为已被有关部门察觉后,程某选择投案,如实交代了相关案件事实。

经林业部门检测、检查,程某采伐的221株杉木计立木蓄积19.1393立方米,折原木材积11.675立方米,涉嫌超期采伐立木蓄积8.2立方米。目前,程某已经被歙县森林警方依法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姚大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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