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一男子涉嫌故意杀人案开庭审理

黄山日报 2019-01-26 07:18 大字

本报讯1月24日,被告人余某来涉嫌故意杀人案在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据了解,现年41岁的被告人余某来系歙县王村镇人,平常做砖工谋生。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6月14日下午,在屯溪区黎阳镇某工地地下工程负一楼,被告人余某来因发生口角,先后用拳头和一块木板击打受害女子龚某某面部、头脸部,致其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受害人龚某某系遭钝器击打,导致颅脑损伤死亡。

公诉人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通过法庭调查、讯问被告人、举证证明等程序,证明各种证据来源合法,程序规范,各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充分证明被告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公诉人还认为被告人当庭还没有悔罪,甚至连基本的殴打他人的事实都说记不清了,并且其手段残忍,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求依法惩处。

当天中午11时10分许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由于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日作出一审宣判。·姚大盛·

新闻推荐

乡医赛技能

1月21日,黄山市歙县青年乡村家庭医生技能决赛现场,选手在进行急救技能角逐。这次比赛共有10家卫生院的30名基层医护人员参...

歙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歙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