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习惯该改了

黄山日报 2019-01-09 04:00 大字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900多年前,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王安石在《元日》中这样描述:阵阵轰鸣的爆竹声中,旧的一年过去;和暖的春风吹来新年,人们欢乐地畅饮新酿的屠苏酒。世易时移,在大力建设生态文明的当下,燃放爆竹已被人们诟病,其诸多危害遗患无穷。《黄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18年9月21日公布,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时代必然。党的十九大强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有助于人们充分认识人与自然的交互关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理念深入人心,激发忧患意识和保护生态的道德责任。建设美丽中国需大力推进绿色发展,而燃放烟花爆竹还容易引起攀比,浪费资源。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顺利推进,禁放是题中应有之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民生所愿。燃放产生的气体污染空气,噪音影响生活环境,伤人毁物事件时有发生,这些已是不争事实。尽管燃放能烘托喜庆、隆重气氛,且有长期历史,但事物皆有正反两面,辩证地看,时代在发展,人民群众有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建设美丽中国的要义相比。呼吸着可以“灌装出口”的一级质量空气,徜徉于青山绿水,拥有安宁祥和的居住环境,作为黄山人,今天的幸福感,又怎会被燃放烟花爆竹之弊长期困扰?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需严“堵”。号令既行,有法可依,当及时“亮剑”,对于以身试法、执迷不悟者当给予处罚,让旁观者清醒头脑。可喜的是,1月1日起,黄山市歙县、黄山区、屯溪区、黄山经开区、祁门县等地相继开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首张罚单,执法必严得以体现。此后仍需加大常态化巡查力度,鼓励全民参与,发现线索立即处理,绝不姑息。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需重“疏”。仅堵不疏,久之就可能出问题。一方面,我们要加大宣讲力度,让禁放宣传进学校、乡村、工厂、军营、社区等处,做到家喻户晓,消除人们的思想障碍,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全民维护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利用现代科技,生产绿色环保的替代品,让人们的情感不因禁放而没了寄托。网上有售电子鞭炮等,若真能做到绿色环保,为法所允,或可一试。我们要及时借鉴各地先进做法,善加推广。

改正习惯有阵痛,但箭已离弦,后退不得。

·黎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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