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法院推进行政纠纷实质化解

黄山晨刊 2018-09-13 06:37 大字

□ 朱富民

晨刊讯 今年,歙县县委、县政府出台《歙县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办法》,歙县法院联合歙县法制办严格执行,取得良好成效。截至三季度,该院共受理行政案件20件,其中12件经沟通后,原告撤回起诉,未进入诉讼程序。3件进入诉讼后调解结案,2件裁定驳回起诉,仅有3件案件判决结案。

为执行上述办法,该院推进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化解。在立案前,经原告同意,组织行政争议双方调解,争取不进入诉讼环节就化解;坚持诉中沟通协调。在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前提下,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行政能力,通过诉讼中法院协调,抓住行政诉讼需要解决的问题关键点,引导行政机关积极参与综合协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优化行政案件审理规则。结合审判实践,优化行政案件审理流程工作规则,规范和完善立案审查、庭前准备、开庭审理、文书制作等程序性工作,明确审判小组各自职责,完善庭前案件审查。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畅通当事人行政诉讼渠道,切实保障当事人行政诉权。认真落实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解释,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庭审前向行政机关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及建议书。2018年至今,歙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实行行政诉讼审理引导机制。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引导当事人对不同诉讼案件进行针对性举证,庭审中实行质辩合一模式,切实保障当事人庭审时陈述权,提升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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