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抓47只石鸡男子非法狩猎被刑拘
□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晚间用矿灯照明,休宁男子叶某窜到歙县石门乡的山中抓了47只野生石鸡,被村民发现后举报至森林公安。7月26日,在歙县石门乡跃光村,歙县王村森林派出所民警将叶某非法猎捕的野生石鸡悉数原地放归大自然。
7月25日9时多,歙县石门乡跃光村村民向森林公安报称,有骑车男子可能进山抓捕野生石鸡去了。辖区王村森林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往事发地,获知非法狩猎人未曾下山。于是,民警决定在原地“守株待兔”。1个多小时后,一名男子提溜着一只装有石鸡的蛇皮袋,来到自己的车旁,被民警逮个正着。经过清点,他一共抓捕了47只野生石鸡。野生石鸡不仅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还是安徽省二级保护动物,是禁止猎捕的。
经查,该嫌疑人叶某系休宁人。他对当晚用矿灯照明,在山谷里抓了47只石鸡的事实作了如实交代。目前,叶某已被歙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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