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六到位”清理僵尸企业

黄山晨刊 2018-06-28 12:43 大字

□ 汪寿宏 许杉

晨刊讯 为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歙县市场监管局强化“六到位”,依法做好长期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通过清理,依法吊销清理企业82户,办理注销登记6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6户。

宣传提示到位。该局在局机关公告栏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提示性公告,要求多年未年报企业在2018年3月15日前及时补报年度报告、申请移出异常名录、换发“一照一码”执照或办理注销登记等;逾期不办理的,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组织部署到位。制定《歙县市场监管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清理工作会议,学习开展清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工作方案,明确各市场监管所、企业监管科、注册审批科和法规科工作机制,强调清理工作规范操作,依法吊销等。

底数摸清到位。对2015年12月31日前在该局注册登记,连续两个年度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校对,共排查出129户企业,并按照属地管理建立核查企业台账。

规范核查到位。将核查企业台账按照“属地管辖”分发至辖区市场监管所,强调各所要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或联系电话逐一上门查找该企业核查,并制作核查记录和影像资料等证据。

程序履行到位。严格依法行政,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清理工作。对被列入清理范围的企业进行提示性公告,警示相关违法后果。对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的要求,召开案审会,送达了该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信息公示板块进行公示。

信息公示到位。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该局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对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并实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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