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出台驻村干部“十条禁令”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06-12 12:00 大字

本报讯 日前,歙县针对选派驻村帮扶干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出台“十条禁令”。

“十条禁令”内容为:选派驻村帮扶干部严禁擅自离岗脱岗和工作不在状态;严禁工作在村、吃住在县城、“走读式”履职;严禁利用职权暗箱操作、厚此薄彼;严禁违规报销、侵占任何费用;严禁对基层干部群众傲慢无礼;严禁信口开河、讲无组织无原则的话;严禁在驻村工作期间公款吃喝、大吃大喝、饮酒酗酒;严禁行为失范、出现生活作风问题;严禁参与赌博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接受干部群众的土特产等礼品。该县明确规定,凡发现违反“十条禁令”的选派帮扶干部,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置,情节严重的调整召回。 (周福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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