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歙县地税局 首次运用税收优先权追缴欠税

黄山日报 2018-01-13 14:16 大字

本报讯1月8日,歙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了两年多的3.4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缴入国库,标志着歙县地税局首次主张的税收优先权获得法院支持。

据了解,早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歙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销售出现问题,所开发的房产严重积压,资金链断裂,形成欠税3.45万元。这期间,歙县地税局虽积极采取各种法定追缴措施,但均未起效。2017年10月,该公司因无力偿还市民黄某的借款,黄某以其逾期未偿还借款为由,向歙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公司的抵押财产。歙县地税局获知后,主动与法院沟通、协调,及时递交《申请参与分配函》。由于该公司的欠税时间早于抵押财产的借款时间,歙县法院执行局在拍卖抵押财产时,依法将该公司所欠税款先行代收入库。

“税收优先权,是指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因此,市民日常在获得抵押权、质押权等相关权益时,应注意了解当事人是否有欠税。届时,先行清缴税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抵押权、质押权的主张。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可登录税务部门网站或到当地税务机关查询。”歙县地税局法制部门负责人提醒说。

王明敏方文辉

新闻推荐

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黄山迈入跨越发展新征程

□本报记者袁玉灵近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黄山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其中明确了领导干部损害生态环境追责情形,强调权责一致、党政同责。这不仅给各级领导上...

歙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歙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