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道歙县召开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
会议现场 与公安局签署执行联动协议9月30日上午,歙县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在县法院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梅代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县长曹文磊主持会议。
会上,县法院院长周群通报了今年以来法院执行工作和执行联动机制运行情况,县公安局、县自来水公司、县供电公司等单位分别与法院签订执行协作机制协议。
梅代军指出,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不是法院一家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梅代军要求: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性。政法机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关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要求上来。县法院在县委领导下,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进执行工作改革,依法执结大批案件,但从目前情况看,执行难仍没得到根本解决。生效裁判的执行关系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诚信基础,甚至影响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与会人员要以对法律、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法院执行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格局,做到认识上要有新高度、目标上要有新要求、工作上要有新举措。二是加强领导,多措并举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发挥实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要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提高主动履行和协助执行的自觉性。要建立和完善协助执行督查制度,就有关单位、部门对执行工作是否支持、支持是否有力、是否干扰,甚至妨碍、阻碍执行等进行督查,县委政法委将加大协调力度,努力争取县委、政府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投入力度,尽量缓解法院执行力量不够、办案经费不足、执行装备落后等问题。三是明确责任,确保执行联动机制在歙县落地生根。联动单位要依法与法院通力协作,畅通执行工作信息渠道,共享有关市场主体的资本、信誉、自觉履行债务状况等信息资源,通过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日常消费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公安、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支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暴力抗拒执行行为。对暴力抗法事件,公安机关应迅速出警,依法处置。对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公安局应及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应及时审查、起诉,法院应及时审理、判决。需要协查、控制被执行人下落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开辟绿色通道。县法院更要抓住县委高度重视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机遇,科学调配人员,进一步充实执行力量,加大力度执结一批大案、急案。要建立和完善重大案件协调制度,执行矛盾尖锐、社会影响面广的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党委汇报,争取党委出面组织协调,切实让执行工作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全县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协助执行成员单位负责人参会。·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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