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公告(2022年第01号)
2021年11月4日,在休宁县海阳镇鳌广场公厕女厕内捡拾男性弃婴一名,当时该男婴出生不久,身上包裹着一件红色衣服,婴儿无其他明显特征,之后捡拾人报案,该男婴被送至县社会福利院抚养至今。
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休宁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联系,联系电话:0559-7510602。即日起60日内无人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特此公告。
休宁县民政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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