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黄山市多举措防控野猪危害
本报讯随着黄山市森林生态环境的改善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加强,野猪的种群数量急剧增长,致使野猪损害农林作物的事件时有发生。为防范和减轻野猪对农业生产和人畜安全的危害,黄山市多措并举,切实抓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及时制定出台野猪防控工作方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黄山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在今年6月正式印发《黄山市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方案》,从野猪种群监测和预警宣传、科学调控种群数量、依法实施危害补偿等方面,组织开展野猪危害防控工作。各区县根据《黄山市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均制定并发布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方案。
结合实际实施野生动物伤害补偿。合理兑现补偿。休宁县按照《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今年1-11月底县财政支付野生动物伤害赔偿24.47万元。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引导有条件的地方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黟县、黄山区、休宁县、歙县将野生动物肇事损害纳入全社会统筹保险范围,对因野生动物自主行为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核定理赔。截至目前,黟县、黄山区保险理赔野生动物伤害分别为49.89万元、22万元,共计71.89万元;休宁县、歙县无野生动物伤害保险理赔。
强化野猪种群监测和预警宣传。开展常态化巡护,加强野猪数量和活动监测,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在群众生产生活与野猪活动毗邻交错区域,特别是在野猪侵扰较为频繁的村庄、连片农田,根据野猪种群活动规律和范围,沿适当边界、路线设置围栏等阻隔设施,阻挡野猪群侵入,采取科学有效办法驱赶,指导群众掌握科学驱赶野猪群和紧急状况下逃生等方法,及时提醒群众躲避野猪群侵袭防止人员伤亡,减少盲目行事导致的危害。
全面开展危害野猪猎捕工作。根据野猪的生物学特性,狩猎期为每年10月1日至翌年1月31日,黄山市根据省林业局文件要求,积极申报全市2021-2022年度野猪猎捕计划,拟定《黄山市2021年度猎捕野猪实施方案》上报省林业局批准,现省林业局核定黄山市2021-2022年野猪限额猎捕量为1050头,市林业部门于10月初将猎捕计划下达至各区县,迅速在全市组织开展猎捕危害野猪行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截至目前,各区县猎捕野猪数量分别为黄山区325头,歙县50头,休宁县95头,黟县23头,祁门县95头,共计558头(包括临时猎捕269头)。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行为,切实维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安全。
下一步,黄山市将继续推进危害野猪猎捕工作,切实加强野猪狩猎活动的监管,科学解读调控野猪种群对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工作,开创共同保护、防范危害的良好局面。
·冯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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