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走快车道被罚百元?不按车道行驶违法事实成立
我要说
程先生:4月8日驾驶空货车行驶中被交警拦下,交警以货车走快车道为由罚款100元。
我来办
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当事人不按车道行驶的违法事实成立。
记者调查
屯溪中心城区北海路是一条城市主干道,同时也是一条连接休宁、徽州区、歙县的过境公路。道路为双向车道,同方向划有3条机动车道,车流较多。
4月8日,程先生驾驶空载货车进入北海路,自西向东行驶至黄山育才学校对面路段,大致在黄山大家楼盘前面的位置,被正在路边执法的交警拦下。现场有交警说,程先生驾驶的货车走了快车道,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应当罚款100元。“我当时懵了。上百度查,也没说城市三道的马路货车不能走最左边。”时隔一周,程先生告诉记者,货车被拦下后,他与交警理论,僵持近1小时。其间,还有多辆货车被拦下,部分也因“走了快车道”。为不耽误5月份车辆年审,他最终认缴罚款。
4月9日,程先生再次路过该路段,发现有交警在现场执法。“在同一个地方,但没有拦下一辆开在最左边的货车。我就问,今天怎么不拦快车道上的货车?交警回答,今天只是查超载。”说起一前一后的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程先生觉得遭遇不公。
针对程先生所反映的罚款及执法公正性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答复称:经与辖区路段管理中队核实情况调查,当事人不按车道行驶的违法事实成立;交警每天执法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但是对于所有的交通违法行为都是按照相同的标准进行处理,只要交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存在不处理一说。
答复援引相关法律法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小型客车在快速车道或者常速车道行驶;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自行机械车在慢速车道行驶;其他机动车在慢速车道或者常速车道行驶;常速车道的机动车,在不妨碍小型客车正常行驶时,可以借道超车。
程先生反映,因自西向东继续直行,货车准备进入黄山火车站十字路口时,一般行驶在左边两条车道内,而将右侧车道让给右转进入前园北路的车辆。经过十字路口后,考虑到其他车辆自前园北路右转进入北海路,货车很难在短时间内变道驶入右侧车道。
就该路段存在的实际问题,有市民提醒,如果车辆较多,基于交通安全因素,驾驶员可考虑降速等待,寻找合适时机完成变道。·许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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