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全省检察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新安晚报 2019-01-16 10:54 大字

这是一场关系人心向背、治乱兴衰的伟大斗争,这是一场扫除社会毒瘤、惩恶扬善的“全民战役”。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依法全面履职,形成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凌厉攻势,取得了初步战果。2018年1至12月,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841件2691人,起诉470件3072人。

坚持政治站位强化指挥调度

专项斗争开始后,省检察院迅速成立了以薛江武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各类会议进行再动员再安排,推动检察环节责任落实。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专题调度会,对全省检察机关推进专项斗争情况进行指挥调度,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查找不足,提出指导措施。省检察院扫黑办抽调骨干人员专职专岗,强化日常调度和统筹协调,设立4部热线电话,专门为下级检察院办案释疑解惑。制定下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办法,梳理出10条涉嫌黑恶犯罪线索排查工作指南。

2018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省检察院领导分别带领6个督查组,深入全省16个地市,32个县区院开展下沉督查,深入办案单位掌握第一手资料,深入基层群众暗访打击效果,深入案发地挖掘“保护伞”,深入接触律师、公安收集意见,共开展座谈会40余场,查阅台账100余份,实地查阅高检院、省院挂牌督办案件23件,开展暗访2次,走访社区群众10余次。

全省三级检察院都成立了扫黑除恶专业办案团队,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办理机制,统一行使捕诉职能,实行“提前介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全程跟踪。所组建的全省扫黑除恶人才库,负责对重大、疑难、复杂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跨区域会诊分析和办案指导。

坚持依法办案聚焦重点案件

建立“一把手统管、分管领导主抓、部门负责人领办、员额检察官承

由院领导亲自挂帅。休宁县检察院办理的“红缨枪”系列案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院领导出庭支持公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均被法院依法认定,涉案人员均作有罪判决。一年来,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89件。

围绕“十大重点”抓办案,依法办理了中央政法委挂牌督办的邢丙军、王成斌等52人涉黑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史大卡等18人以黑护商、垄断煤副产品经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根据案件情况,分5个批次将蚌埠市刘氏兄弟涉黑涉恶等34起案件列为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明确提出严格依法办案、适时介入侦查、加强捕诉衔接、坚持领导带头等“八项要求”。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芜湖1.15套路贷案件,涉案人员达67人、犯罪事实123起,目前此案已提起公诉,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全省检察机关注意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通过主动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引导取证等方式,提高办案质效。合肥市检察院组建2个办案组,先后20多人次,主动介入王东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证据搜集固定、案件证据标准、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等方面提出指导性建议,该案未经退查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571人次,提出补充侦查建议2154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3件105人,纠正漏捕187人,纠正漏诉242人;对法院不当判决提出抗诉20件57人。

坚持除恶务尽强化“破网打伞”

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落实“串并研判、深挖彻查、防止就案办案”要求,认真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确保“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推进。针对“破网打伞”难点,制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破网打伞”工作意见,明确保护伞的概念、列举“保护伞”的行为表现方式。同时广辟线索来源,一方面疏通和扩大检举、揭发渠道,深入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省检察院联合省监狱管理部门在全省监狱开展为期一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教育,深挖犯罪线索活动。另一方面,对过去5年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逐一梳理,通过全链条案件倒查,以挖掘案件中的保护伞信息。

阜阳市检察机关在办理邢丙军、王成斌等5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2名涉案“保护伞”人员,经过阜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其中1人因犯徇私枉法等两罪,已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累计移送涉黑涉恶犯罪“保护伞”线索43条。的突出问题,全省检察机关注重强化态势分析,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有效促进了相关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宿州市埇桥区检察院在办理张红英涉嫌寻衅滋事、非法经营一案时,就违规收费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取缔类似违规收费点20余处。宣城市检察机关针对黑恶势力向金融领域渗透的趋势,走进校园开展讲座、发放宣传彩页,提升学生对“非法校园贷”的防范意识。2018年8月,省检察院对近年来所办理的40多件“套路贷”“现金贷”案件进行了综合分析,总结出此类案件的显著特征,提出了规范网信平台、加大面向公众的普法宣传等建议。这一分析报告报送省委后,得到了4位省领导的批示肯定。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35份,涉及行业治理、未成年人保护、基层组织建设,执法规范等方面。

检察机关还特别注意对涉及把持基层政权的涉黑涉恶案件的逐案剖析,通过开展对涉村干部资格审查、线索核查等工作,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渗透。阜阳市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共发现10多人不宜甚至不能担任“村干部”的情形,净化了农村基层政权。

坚持营造氛围强化宣传发动

专项斗争部署之初,省检察院就同步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检察院积极利用报刊、网络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强化宣传报道,强化对典型个案的权威信息发布,强化对黑恶势力犯罪特征的普法宣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为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氛围,2018年10月,省检察院决定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同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的主题“扫黑除恶,检察在行动”,短短的9个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集中宣传月采取“六个一”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是:重点宣传报道一批批捕、起诉、开庭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件,阶段性总结报道一批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经验做法,着力发现、推出扫黑除恶检察官群英谱系列报道,组织创作一批扫黑除恶普法宣传手册和新媒体作品,组织检察干警开展社区、监区、乡村行普法宣传活动。

线上宣传全过程,线下活动全覆盖,内部发力全参与,外部接力全支持,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一个开展的这一集中宣传活动,壮大了专项斗争声势,有效发动了群众。一个月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5次,组织记者采写刊发各类报道300多篇,制作发布“两微一端”新媒体作品1160个,进社区、监区、乡村开展实地宣传发动330余场次,参与群众达29000多人次,受到最高检和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扫黑除恶宣传中,全省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黑恶犯罪案件庭审“大观摩”活动,广泛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审理、进行专题视察,保障代表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年来,全省三级检察院共邀请790多名代表委员旁听了43起重大案件的庭审,展示了专项斗争的工作成效。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向纵深发展的新阶段,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与人民群众一道,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将黑恶势力一扫而空,扫出社会风清气正。

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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