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盗伐林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记者姚大盛
晨刊讯日前,记者从休宁县林业局获悉,休宁县森林公安局近日破获一起盗伐林木案,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今年6月,休宁县溪口森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在该县板桥乡一处土名叫言池的山场,有100多根杉树被盗伐,要求森林公安处理。经初查,来自休宁县海阳镇,做木材生意的程某、曹某等3人被森林民警纳入侦查视线。不过,在询问过程中,程某、曹某等3人均否认自己组织人砍过树,且把责任往外地承包采伐运输的包工头身上引。随后,森林民警辗转联系到原先承包山场采伐的相关包工头,固定程某等人涉嫌盗伐的证据后,民警再次对该3人进行询问,在相关证据面前,程某等人不得不交代其指使胡某等人,在该县板桥乡盗伐林木的不法事实。
经现场勘查和聘请林业技术人员鉴定,程某、曹某等3人共计盗伐林木30立方米。目前,该3人因涉嫌盗伐林木罪,其中2人被依法刑事拘留,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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