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角膜完成捐献,祁门女子了却遗愿
本报讯9月27日下午4时,因病去世的祁门县闪里镇港上村村民刘雁,在黄山市人民医院完成了遗体、角膜捐献,实现了她生前念念不忘的最后一次“助人”心愿。
刘雁今年40岁,从小因故缺失母爱,由父亲培养成人。2013年,刘雁不幸罹患尿毒症,之后在黄山市人民医院做血液透析治疗。丈夫黄先生因患小儿麻痹症致肢体二级残疾,女儿就读于一所技校,因此刘雁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刘雁在医院做血透期间,黄山市红十字会志愿者多次上门慰问,互相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刘雁一家也多次感受到政府关爱,感受到身边热心人的温暖。
2017年,刘雁丈夫黄先生经慎重考虑,签下了遗体、角膜捐献志愿书,以回报各界给与的爱;之后刘雁也有了这个念头,想签署捐献遗体、角膜志愿书。但是,父亲在得知刘雁的这个想法后,担心她是因为病情折磨产生了放弃治疗的念头,签署捐献遗体、角膜志愿书后会丧失与尿毒症抗争的信心,因此极力反对。家人称,刘雁当时觉得为人子女以孝为先,就没有填遗体器官捐献志愿申请表,只把这个心愿一直放在心里,好让老人安度晚年。
天有不测风云,刘雁的父亲于2019年不幸罹患肺癌,随后离开了她。送走父亲后,刘雁深感病情严重,这几年因病昏迷过好多次。今年8月22日,她在朋友圈留言称“该安排自己的身后事了”。她说的身后事,就包括捐献遗体、角膜。当天,刘雁主动联系长期关心关爱她的红十字会志愿者飞花(网名),郑重签下了遗体、角膜捐献志愿书。
9月3日,刘雁因突发脑溢血造成脑死亡,于9月27日不幸离世。根据遗愿,她成为了祁门县第2例遗体、角膜捐献者,捐献的角膜将为患者带来光明,遗体也将为国家的医学事业做出贡献。
据祁门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曾桂芳介绍,近年来,随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不断推广,志愿捐献遗体和器官的人逐渐增多。刘雁夫妻是目前该县唯一一对夫妻俩都签署了遗体、角膜捐献志愿书的志愿者。
王武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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