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艳华:照顾瘫痪婆婆传佳话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家住祁门县祁山镇东街的叶艳华,数十年如一日,孝敬婆婆的事迹在街里巷外传为佳话,街坊邻居纷纷对她竖起大拇指。
1950年的夏天,叶艳华出生在祁门县一个普通家庭。受父母的影响,她从小就爱老慈幼,乐于助人。20岁时,叶艳华嫁给了丈夫王某。因公公早逝,婆婆一人撑起了一个家。那时候,虽然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但是一家人和睦相处,生活过得其乐融融。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0年内退在家,开个小杂货铺补贴家用的丈夫因突发脑溢血离世。看着绝望无助的婆婆,以及尚未成家的两个儿子,她咬着牙、忍着痛,默默地撑起了这个家。
从此,叶艳华一天到晚除了经营杂货铺外,还要照顾婆婆和孩子。结婚48年来,她一直与婆婆在一起生活,对老人非常孝顺。多年来,她无怨无悔地扛起了照顾婆婆、操持家务的重担。无论春夏秋冬,每天早上起床后,她总是先把老人服侍好,做好饭菜让老人吃好喝好。老人的衣裤被褥,她拆洗得干干净净。由于婆婆长期身体不好,难免情绪焦躁,她总是耐心劝导,想着法子逗乐老人,为老人做可口的饭菜,尽可能满足老人的喜好。“要是没有艳华这个儿媳妇,我这把老骨头早追随老伴去了。”言语不多的婆婆,说起自己的儿媳妇,话匣子就打开了。
2012年,婆婆在家中突然摔倒导致身体半瘫,生活不能自理。当时孙女才2岁,孙子还未满周岁。“婆婆眼神不好,一跤摔下去,再也没能站起来。”叶艳华说。突如其来的变故,给本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很大负担。作为一名普通妇女,叶艳华尽己所能,增加家庭收入。白天打理杂货铺,晚上照顾婆婆。“如今,婆婆已经93岁高龄,只要她老人家舒坦些,我们一家人心里就高兴。”叶艳华说。
叶艳华不仅孝敬婆婆,邻里关系也非常好,谁家有个大事小情的,她总是跑前跑后,热心帮忙。“叶艳华本分善良,乐于助人,是远近有名的好儿媳。”邻居们称赞说。·胡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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