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安交警“流动头盔”人性化执法温暖人心

黄山日报 2021-12-15 07:27 大字

采取措施要求电动自行车骑乘者佩戴头盔,有助于避免或者降低骑行事故伤亡。自12月1日以来,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市中心城区驾乘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现场纠正后,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出行,在市区街头正成为一道亮丽、时尚的流动风景线。12月10日,记者了解到,在现场纠正工作中,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一中队率先推出的“流动头盔”服务举措,提高骑乘人员在行驶中佩戴头盔意识,赢得了交通参与人的称赞。

12月10日上午,市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一中队民辅警像往常一样,在路口现场查纠教育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8点多钟,一名小伙子从市区黎阳大桥方向驶来,经过文峰路和戴震路交叉路口时,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交警拦下,小伙子一脸尴尬,慌忙解释得赶紧去给小孩上篮球课,因为走得匆忙,忘记戴头盔了。了解情况后,执勤民警将该裴姓小伙领到摆放“流动头盔”的桌子边,先让其出示身份证,填写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后,将一只安全头盔递交给他戴上后放行。这让小伙子非常暖心,到中午时分便自觉将暂借的头盔返还到交警手中。“没想到现场交警还能借给我一顶头盔,真的很人性化。”在表达感谢的同时,市民小裴一再保证今后会遵守规定,并向家人和朋友宣传骑乘电动车一定戴好安全头盔。

“群众喜欢把交警‘租借’的头盔叫作‘流动头盔’,意思是总有事急忘戴头盔的人,这个头盔便轮流着戴。因此这种头盔只适用于家有头盔而确实忘戴了,并能及时归还所借头盔的市民。”对此,市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一中队队长金志伟表示,自现场纠正工作开展以来,一中队民警发现少数市民接送孩子上下学、去医院就医途中,因一时着急忘戴安全头盔,查证属实后,他们往往采取温暖人心的人性化措施,在交通违法教育学习点或执勤点,通过宣传劝导行动,推行电动车安全头盔“租借”服务,旨在通过类似措施的推动,让电动自行车骑乘者佩戴头盔成为习惯,切实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姚大盛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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