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安全无小事头盔戴起来
“12月1日当天,我们滞留的电动车数量是50辆,而今天到11时50分左右才滞留4辆。我们在执勤时能明显感觉出广大市民骑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意识的变化。”12月9日,在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6号岗亭,中队长金志伟告诉记者,市中心城区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一个多星期以来,受到广大交通参与人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安全无小事,头盔戴起来,这是我们最真切的呼吁!”
说起市民骑电动车出行佩戴头盔的事情,金志伟的感受是12月1日仿佛“一夜之间”全变了模样,“11月30日那天,我在戴震路和文峰路交口执勤时,很少看到有骑车的市民佩戴头盔的。但是,12月1日就大不同了,戴头盔骑车出行的人一下子多了起来,从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的监测数据看,12月1日当天达到8成以上。而我们这个路口的头盔佩戴率是七成五。”金志伟说,戴震路文峰路这个交口很特别,因为从周边的五城镇、商山镇等乡镇进出屯溪区的居民特别多,“我们这里严格把关后,再骑电动车出行到市区,那么骑行者佩戴头盔率会大幅攀升。”
说话间,金志伟眼睛朝向路口,突然发现有一名骑车未佩戴头盔的。于是,赶紧上前示意其靠边把车子停到安全地带,金志伟并没有对其批评,而是先了解情况,得知“出门赶得急,忘记戴了”的原由后,劝说对方先将头盔戴起来,才耐心地向该男子讲起了道理:“出行路上,安全最重要,再忙也要戴头盔。这是对你的生命安全负责……”此后,直到该男子认识到如果人人都佩戴头盔,就能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将伤亡损失降到最低时,执勤民警才将其放行。
“今年12月1日起,对于驾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者,我们采取现场劝导提示与查纠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进行现场查纠教育,开展说理式执法、劝导式教育,引导群众树立‘头盔就是护头盾’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他们改正不良驾乘行为,真正做到文明出行。目前,戴头盔出行已逐渐成为广大电动车驾乘人员的共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科长郑斌说,经中心城区主要道路高峰时段数据测评,目前市民驾乘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使用率已达到96%以上。
·姚大盛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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