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一搁再搁啥时能开?已具备成立条件,但需等筹备工作到位

黄山日报 2021-12-06 05:22 大字

我要说

邓先生:我是屯溪区怡阳花园小区业主,小区业主已提交材料给主管部门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为何主管部门迟迟不予批准?黄山市出台物业管理办法已久,为何我们业主的权利得不到相应保障?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我来办

屯溪区有关部门:您反映的怡阳花园小区业委会成立问题,阳湖镇及稽灵山社区高度重视。现将处理情况反馈如下: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成立业委会需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业主筹备业主大会应由超过全体业主户数以及面积的20%(户数、面积双双过20%)业主提出申请递交报告,并获得建设单位的支持,筹备组一般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组成,建设单位应向区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报送业主大会会议所需文件资料。

记者调查

“这个答复完全属于应付。”11月18日,邓先生表达自己对有关部门所作答复的看法。此前的11月8日,他通过网络平台反映上述问题。11月16日,屯溪区有关部门在网络平台给予答复。

屯溪区怡阳花园小区为安置小区,位于该区阳湖镇怡阳路以南、新安大道以西地块,在阳湖镇稽灵山社区管辖范围内。小区共有高层住宅11幢,安置房1013套,自2016年起相继交付业主使用。邓先生说,目前小区入住率已超过50%,但保安巡逻次数较少,管理方面存在缺失,时有电瓶车被盗事件发生。一些业主对物业管理表示不满,拒交物业费,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2019年二三月间,该小区部分业主提议筹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以加强小区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并为此发起业主签名活动。当年3月13日,邓先生作为小区业主代表之一,前往屯溪区住建委递交有关申请材料。“当时我们把材料给住建委,住建委看过后就给予批复同意申请成立业主大会。”他回忆说,“出具申请书的当天上午就交给社区了,社区说资料给他们,他们和镇里对接。”

邓先生向记者出示一纸文字,为《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书》,由屯溪区住建委致阳湖镇物管站,落款单位为屯溪区住建委,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并盖有公章。文称,怡阳花园安置小区于2016年相继交付业主使用,首批入驻使用时间已达3年,入住率已达30%以上,现由金科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已符合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为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促进社区的繁荣发展及安定,特申请召开怡阳花园安置小区首次业主大会及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邓先生出示的微信对话页面截屏显示,2020年5月17日,就“上次我们申请业委会的事情有结果了吗?”的问题,备注为社区某负责人的聊天人回复称,下个星期出个公告,成立筹备组,到时大家报名参加;2020年5月23日,就“现在可以报名了吗?”的问题,该聊天人回复称,最近比较忙,公告还没出,可以报名我告诉你。

对当时筹备工作短时被耽搁的解释,邓先生表示理解。因为当时正处在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社区工作人员承担了大量摸排、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但是,自上述对话至今已经1年半过去了,业主大会筹建工作还没有任何进展,他表示不理解。

就邓先生所反映的问题,记者致电稽灵山社区有关负责人,对方未作正面答复。记者联系阳湖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怡阳花园小区应该达到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但是镇里到现在还没收到小区业主递交的相关材料。他同时表示,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解决筹备工作经费、物业用房、办公用品等问题。

截至记者发稿时,邓先生说,怡阳花园小区业主大会筹备工作仍无进展,有业主准备去社区找说法。·许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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