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木过高遮挡阳光盼修剪征求业主意见后修剪

黄山日报 2021-11-29 05:13 大字

我要说

陈先生:本人居住在栢景雅居翠竹轩2栋2单元,因为阳台前一排树木有十几米高,9月底后,阳台一整天的阳光被树木高处的树叶全部遮挡,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希望有关部门处理。

我来办

栢景雅居翠竹轩物业公司(安徽信联服务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经有关部门实地查看并按照相关规定,小区内的树木只能修剪,不予移栽。目前,有关部门已经确定,“树木过高遮挡阳光问题”由物业公司进行修剪来解决,现正在与业主沟通,征求业主意见。待业主同意后,将尽快安排修剪。对此,陈先生表示满意。

记者调查

据了解,陈先生住在屯溪区栢景雅居翠竹轩2栋2单元2楼。因树木过高遮挡阳光,他曾找到物业公司申请修剪树木以排除影响,但物业公司表示没有权利修剪高处树枝。10月26日,陈先生第一次通过“我要说”平台反映“树木过高遮挡阳光”问题。10月29日,屯溪区昱西街道答复称:“经园林相关管理部门现场查看,树干离楼栋墙体距离不在3米修剪范围内,不予批准修剪。”

收到此答复,陈先生再次反映。并提出质疑:“首先社区在接到申请后并没有上门查看和调查阳光被严重遮挡的情况,也没有联系我了解相关情况,其次,我查找相关资料,只有《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中规定有窗的建筑物外墙与乔木中心的最小间距为3m,该导则并没有提到不予修剪。”

对此,屯溪区昱西街道答复:在陈先生反映相关问题后,昱西街道黎阳街社区工作人员专门实地查看,并多次联系陈先生,告知相关政策,帮助其联系相关部门解决问题。针对陈先生再次反映,社区和街道工作人员已协调物业公司、市政园林中心,并将屯物管《关于规范住宅小区树木修剪的通知》[2020]16号文件中相关内容告知陈先生,让其明确向物业公司提交修剪申请,申请中写明修剪要求,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拿出修剪方案后,在小区内公示5个工作日,征求广大业主意见,经业主同意后,向街道物管站报备。修剪方案经市政园林审核通过后,再由物业公司在市政园林的指导和监督下修剪树木。

·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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