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黄山市统计局 黄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日
图1-1建市以来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表2-1 各地区常住人口单位:人、% 表3-1 各地区人口性别构成单位:% 表4-1 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单位:人、% 表4-2 各地区人口年龄构成单位:% 表5-1 各地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单位:人/10万人 表5-2 各地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单位:年
第一号[1]全市人口情况
根据黄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黄山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市常住人口[2]为133056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358980人相比,减少28415人,下降2.09%,年平均下降0.21%。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503976户,集体户18428户,家庭户人口为1257801人,集体户人口为7276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0.34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第二号[1]地区人口情况
根据黄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黄山市7个区县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7个区县中,常住人口超过20万人的区县有3个,在10万人至20万人之间的区县有2个,少于10万人的区县有2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三位的区县合计人口占全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65.06%。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7个区县中,有2个区县常住人口增加。分别为:屯溪区、徽州区,分别增加61857人、6929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县(区)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第三号[1]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根据黄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黄山市7个区县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673019人,占50.58%;女性人口为657546人,占49.42%。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17下降为102.35。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7个区县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区县有1个,在100至105之间的区县有3个,在105至110之间的区县有3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第四号[1]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根据黄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黄山市7个区县的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190588人,占14.32%;15-59岁人口为819366人,占61.58%;60岁及以上人口为320611人,占24.1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40919人,占18.1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0.9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6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7.7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7.21个百分点。
二、地区人口变化
7个区县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区县有1个,在60%—65%之间的区县有4个,在60%以下的区县有2个。
7个区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6个区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全市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为202319人,16-59岁人口为807635人。
第五号[1]人口受教育情况
根据黄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黄山市7个区县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153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335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7291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082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178人上升为1289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437人上升为1227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389人下降为3554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1018人下降为27870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40年提高至9.16年。
7个区县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9.5年及以上的区县有1个,在9.0年至9.5年之间的区县有1个,在9.0年以下的区县有5个。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886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下降26137人,文盲率[4]由6.25%降低为4.42%,下降1.83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第六号[1]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根据黄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黄山市7个区县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75644人,占58.2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54921人,占41.7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20481人,乡村人口减少248896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7.44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424920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103437人,流动人口为321483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26414人,增幅114.0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减少12404人,下降10.71%;流动人口增加238818人,增幅288.90%。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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