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出台《企业自主认定人才暂行办法》激活企业人才培育一池春水
本报讯近日,黄山市印发出台《企业自主认定人才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人才市场化评价机制,切实把人才评价“话语权”交给企业,促进人才成长,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办法》明确了享有自主认定权限的企业、人才适用条件。自主认定的企业,需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民营企业,并突出文化旅游、绿色食品、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等全市五大主导产业生产企业。企业自主认定的人才,需政治素质过硬,属于企业发展急需紧缺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或高级技能人才。
《办法》突出三种分配标准。按照税收标准、成果标准、收入标准分配企业自主评价人才名额。税收上,市直、区县企业年度税收排名前15位的分配1-3个名额;达到规上企业税收平均值且增幅在前15位的分配1个名额。成果上,本年度主持制定行业标准的企业;获得省级以上政府质量奖、科技进步奖、专利奖、重点人才工程项目的企业;发明专利得分前15位的企业,每达到其中1项分配1个名额。收入上,员工税前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分配1个定向名额。
对被认定的人才,《办法》明确给予荣誉、待遇、医疗、旅游等4个方面优惠政策,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范围,办理“黄山优才卡”;每月给予2000元补助;享受定点医院绿色医疗通道、免费健康体检服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免费参观市内景点,优惠待遇累计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60个月。·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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