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金8亿余,811人被骗 受害人大多数是老年人;黄山大德公司三人受审

新安晚报 2020-11-17 10:13 大字

近日,黄山市中级法院对黄山大德公司齐行涛、胡雯晴、程琼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据指控,大德公司自2014年1月到案发时,共吸收投资客户811人,客户累计投资金额8.0461亿元。

被告人购置豪车房产

庭审表明,2013年11月21日,齐行涛在黄山市屯溪区注册成立黄山大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2017年10月,公司名称变更为黄山大德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简称大德公司)。齐行涛在大德公司没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前提下,授意被告人胡雯晴在多家银行网点开通个人账户交由其使用,以胡雯晴作为原债权人,以虚构债务人借款的事实,制作债券转让协议书等合同文本,以承诺给投资客户月利率1.3%、每存款1万元返点2%、老带新提成0.5%等,通过公开宣传和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

经鉴定,大德公司自2014年1月到案发时,共吸收投资客户811人,客户累计投资金额8.0461亿元,累计已归还投资客户本金6.5044亿余元,未兑付本金1.5416亿余元,已累计支付利息5710万余元,累计支付返点金额1636万余元,投资客户获取提成金额27万余元,损失金额8963万余元。客户损失金额大部分被齐行涛用于炒股、个人消费等。其中,股票损失金额4576万元,消费金额2737万余元。

庭审表明,齐行涛利用获取的资金,购置了多辆名车、豪车,投资房产,购买古玩、字画、玉器等。该案中,大德公司还利用其成立的黄山小智科技公司的APP,获取注册APP用户的大量个人信息,用于制作虚假合同等。

受害人大多数是老年人

胡雯晴2014年1月进入大德公司担任担保部负责人,在明知债务人借款事实系虚构、原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的情况下,仍然根据齐行涛的授意,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等签字,并冒签大量虚假债务人身份,为齐行涛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便利,致使投资客户巨额资金损失。其间,胡雯晴及其父母投资80万元,获取2%至3%的月利息,齐行涛购买一辆20余万元的汽车供胡雯晴使用。

程琼2014年7月底进入大德担保公司,协助胡雯晴工作,2018年8月,接替胡雯晴担任公司担保部负责人,在齐行涛指示下,冒签部分债务人及原债权人协议,宣传公司实力,安抚客户,为齐行涛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便利。

案发后,上述三名被告人均主动归案,接受警方调查。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定性等无异议,认罪认罚,悔过。公诉机关称,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齐行涛的刑事责任,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胡雯晴、程琼的刑事责任。公诉人提到,在这起案件中,受害人大多数是老年人,很多人投资的是养老金,持续时间长,造成损失巨大。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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