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执法严管控黄山市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监管

黄山日报 2020-09-07 00:34 大字

本报讯9月3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黄山市林业部门把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作为疫情防控关键工作来抓,强执法、严管控,有效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

疫情发生以来,黄山市持续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联合执法,从严从重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有影响的非法狩猎、经营、运输、收购以及食用野生动物类案件。截至6月底,全市累计出动车辆2950台次,警力8297人次,共检查餐饮单位3959处,农贸集市1541处,交通运输集散地164处,其他场所755处,查办刑事案件7起、行政案件8起,收缴野生动物死体68头(只),野生动物制品3件,野生动物皮2张,野生动物肉4.4公斤,均做无害化处理。

加强日常监管,对全市75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依法持证从业机构场所实行严格隔离,禁止一切形式的宣传、交易、转运。加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巡查巡护力度,疫情发生以来,全市野外巡查巡护达44.9万人次,12万公里,收缴野生动物47只(条),清理非法猎捕工具1875件。积极做好野生动物救护收容,截至6月底,已救助野生动物75头(只),其中国家级保护动物58头(只)。

黄山市还依托皖南国家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充分发挥其作为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作用,在太平湖周边与新安江沿线等候鸟分布相对集中的停歇地、越冬地布设观测点,收集候鸟迁徙信息,扎实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信息直报工作。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黄山市制定出台了《黄山市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案》,明确全市禁食野生动物从业机构全部有序退出,在养野生动物得到妥善处置,依法补偿全部到位。截至目前,已完成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处置24家(其中蓝孔雀3家,无需办证),处置动物7101只。纳入农业农村部门畜禽、水产养殖有43家将按照有关要求,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展演、药用类从业机构,将依法依规加强监管。各区县已完成补偿资金核算及公示。

据调查,黄山市现有野生脊椎动物490多种,其中国家级保护动物28种;省级保护动物195种,是华东地区特有种类最大的区域。

·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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