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住建局力争协调解决购房纠纷
市民钟先生反映,玉屏齐云府三期产品16#、17#楼发售时,合同中填写的层高是3米,实际只有2.9米,还存在质量问题:房屋空鼓、墙面不平整。
记者调查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屯溪区齐云大道的玉屏齐云府售楼处。
钟先生告知,他非本地人,在黄山工作,买房是刚需,2018年东拼西凑买了玉屏齐云府。开发商现在的举动让人心寒,三次谈判无果,迎来漫长等待,希望相关部门为老百姓讨个公道。
黄山旅游玉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日成、副总经理吕艳玲先后向记者说明情况。据悉,该公司开发的玉屏齐云府16#、17#楼,于2017年5月23日取得市城乡规划部门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年10月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8年1月31日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8年2月对外销售。报批的住宅标准层高度为2.9米,2019年12月6日办结综合查验备案手续。置业顾问在填写16#、17#楼《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时,由于工作失误,将层高2.9米误填为3米。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公司定于2019年12月15日至17日集中交房。在整理交房资料时发现合同笔误,公司即于交房前主动向16#、17#楼业主(205户)逐一发短信告知。
该公司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玉屏齐云府16#-19#楼及地下车库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备案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说明16#、17#楼商品房经验收合格,达到交房条件,而且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是按层高2.9米报建标准验收的;公司在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将报建层高2.9米写成3米,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层高交房,不属因该商品房经验收不合格而不能交房的违约,也不属面积不符合约定的违约,更不属根本性违约,不是商品房经验收不合格和面积减少,故不能造成合同解除。就业主反映的质量问题,工作人员出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意见”一栏中,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意见: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已于2019年11月27日收讫,文件齐全。“我们的房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规范。”吕艳玲表示。
我来办
如何解决此次购房纠纷?该公司给出协商解决方案:为每位相关购房户减免两年物业费,以作补偿;对坚持要求退房的业主,公司愿协商解决。
市住建局开发与物业管理科负责人王炫介绍,纠纷乃因工作失误导致,没有违法违规,达不到处罚标准,他们会约谈教育。近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将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协调此事。
·黎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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