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法院宣判一涉恶案件

安徽法制报 2019-09-19 11:05 大字

本报讯(记者唐欢通讯员黄法研)9月4日下午,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对蒋礼健、李忠培、钱文、吴永盛、章来财、蒋伟伟、章文等7名被告人涉恶势力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认定,被告人蒋礼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吴永盛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已退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尚未退出的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蒋礼健经常纠集被告人钱文、章来财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黄山市黄山区汤口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蒋礼健系“恶势力”的纠集者,吴永盛、章来财、蒋伟伟、章文、李忠培、钱文系“恶势力”的其他成员。2018年1月22日晚,被告人蒋礼健、吴永盛、章来财、蒋伟伟等人通过殴打、威胁等方式强行向蒋某牙等4人索要欠款。2018年10月8日晚,被告人蒋礼健、李忠培为泄私愤,邀集被告人钱文等人到黄山区汤口镇持械斗殴,造成蒋某辉、蒋某成不同程度受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礼健、吴永盛、章来财、蒋伟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为他人要债之名,采用威胁、殴打等方式,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4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蒋礼健、吴永盛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章来财、蒋伟伟起次要作用,是从犯。被告人章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方式,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根据7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认罪悔罪态度及对于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新闻推荐

沿河护栏暂时不加了 黄山市屯溪区顺从民意,保留新安江沿岸河埠头,呼吁市民不要下水洗涤

9月10日,黄山市屯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在新安江流域两侧河道埠头增设护栏的公示》,称为禁止河道洗涤,该局拟在...

黄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黄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