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年内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安徽日报 2019-09-09 07:4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吴江海)记者从黄山市住建局获悉,该市日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规定,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要求,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同时,黄山市、县(区)两级政府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分级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

该办法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进行规定,对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和如何分类投放提出要求,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设定行政许可条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鼓励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科技创新,鼓励支持“生态美超市”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据了解,黄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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