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管理法来了!用“四个最严”解决疫苗问题

黄山日报 2019-07-31 01:03 大字

□记者黎小强文/摄

6月29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疫苗管理法,将从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作为我国首部疫苗管理领域的专门立法,疫苗管理法坚持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为立法宗旨,回应了人民群众期待,解决疫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此,记者日前走访市及徽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昱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访部分幼儿家长、接种人员、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倾听疫苗管理法出台的背景、意义、反响,了解黄山市相关措施。

疾控中心:依法保障健康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海波介绍,前年,因运输、贮存出现问题,山东疫苗事件发生;去年,因效价不合格,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发生……疫苗事件几次发生,危害人民身心健康,依法治理迫在眉睫。

2005年,《疫苗流通和疫苗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出台;2006年,《疫苗贮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施行。它们虽几经修订,但皆未上升到法律层面。“从实施意见、管理规范,到条例,再到立法,体现了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王海波说,疫苗管理法涉及研发、生产,销售、运输、贮存,使用、接种三个层面,明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为主管部门,对疫苗整个流程依法严管,避免不良事件发生,有力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目前,黄山市疾控部门正抓紧学习宣贯该法精神,深入理解条文。国家相关部门也会出台实施意见,他们将及时培训,学懂弄通做实。

徽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胡小琦告诉记者,围绕疫苗管理法,他们迅速组织卫生院负责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参加培训,要求严格依法操作,养成良好习惯;对儿童家长加强宣传,促其掌握相关知识,配合接种;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冷链等环节疫苗管理;添置发电机组、不间断电源、冰箱温度报警器等设施,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以确保疫苗效价。

家长:支持法律出台

走进徽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翻开预防接种记录本,记者随机采访数位儿童家长。

周姓幼儿6月龄,已接种A+C结合流脑及乙肝疫苗。其父说,看过疫苗管理法相关新闻报道,感觉对小孩健康更有保障;张姓幼儿4月龄,已接种二价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其父坦言,以前,关于问题疫苗的报道不少,自己很担心,每次为小孩接种都要查看疫苗生产日期,确定疫苗名称是否与证上要求相符,但没法了解疫苗质量。法律出台,家长当然支持,接种越规范越好;汪姓幼儿8月龄,已接种麻腮风疫苗、乙脑(减毒)疫苗。其父告知,接种时,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向他们宣讲疫苗管理法。只要对宝宝有利,他们就积极支持。

接种门诊:压力更是动力

在屯溪昱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记者看到,二三十位家长抱着孩子,或在登记,或在接种室协助预防接种人员给孩子接种。

墙上挂满规章制度,“接种后请留观30分钟”的温馨提示格外醒目。《安徽省预防接种门诊基本信息》上公示有预防接种人员姓名、照片;《安徽省第二类疫苗公示信息》显示疫苗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接种途径、价格;《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规定,疫苗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健全疫苗、注射器领发保管制度及台账,出入库账物相符,登记须有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有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等;《安徽省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有11条规定,涉及接种前、接种时、接种后等各环节;《冷链设备管理制度》规定,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经常擦拭保洁,建立温度监测记录等;《预防接种流程》对候诊、预检登记、接种、留观皆明确步骤。

该门诊负责人许丽琴介绍,现在大多家长对预防接种高度重视,但受不良事件影响,仍存一定心理阴影,个别人甚至每次接种都问注射器是否是一次性。该门诊日均为100余人接种,但预防接种人员每打一针都会告知疫苗名称、批号、生产厂家等信息,且按墙上制度执行。疫苗管理法出台对她们而言既是压力,更是动力和保护,督促进一步强化责任心、提升业务素养。目前,她们都在认真自学疫苗管理法,逐条细读,下一步还要参加集中学习。

相关背景

据悉,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起,黄山市实施计划免疫,疾病预防整体效果与全国一致,发病率达历史最低水平,近年未接小儿麻痹症发病报告,实现麻疹消除目标。

为规范、科学、安全接种,黄山市在运输、贮存、接种各环节严格执行规定,组织培训,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预防接种完整的服务体系,预防接种人员、设施设备、场地等均有保障,110个预防接种点达到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标准,儿童预防接种率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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