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统一医疗和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将不再有差别

皖江晚报 2019-06-21 10:18 大字

本报消息 记者赵天彪报道 近日,黄山市出台了《黄山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届时,该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将不再有差别。

据介绍,该《实施方案》明确对黄山市现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进行全面整合,着力打破城乡、地域以及身份的限制,实现城乡居民同病同保障,基本医疗保险总体略有提升,大病保险待遇稳步提高,有利于推动医疗保障更加公平、医保管理更加规范、经办服务更加高效、医疗资源利用更加充分。

据悉,该《实施方案》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将着力加强医保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并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和载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合理预期,积极营造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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