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检察院当好公共利益的“看护人”

黄山日报 2019-06-19 07:54 大字

检察院检察官深入乡村开展法治宣传本报讯自2017年全面实施检察公益诉讼制以来,屯溪区检察院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公益问题,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

2016年6月至12月间,倪某某、程某某越过高铁项目工程施工界限在瓯山村施村“大山”山场非法挖山取土,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屯溪区检察院依法对倪某某、程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后被告人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三项诉讼请求无异议,并在开庭前支付非法取土场地防止水土流失治理措施直接费用44595元。

2018年,该院还办理了全市首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最终判令该案被告人张某某消除危险,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布其有毒、有害食品的名称、种类等,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下一步,屯溪区检察院将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和恢复性司法理念,扎实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当好公共利益的“看护人”。·汪诗琳汪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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