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惊起千层浪住宅应以套内使用面积交易?

黄山日报 2019-02-27 05:12 大字

□记者程向阳吴玉莲文/摄

新闻提示:近日,《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其中第2、4、6条“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受到广泛关注。一直以来,“买100平方米只得70平方米”这种现象,困扰着购房者,尤其是购买高层住房的购房者,往往都会格外考虑“公摊面积”,相比起多层住宅来说,同样的建筑面积却有不同的使用面积。

A市民:

让购房者明明白白消费

家住绿地滨江壹号小区的业主毕先生告诉记者,他所购买的房屋为电梯房,层高33层。当时购买的房屋建筑面积是104.82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只有81.38平方米,购房合同上明确标明了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有23.44平方米。虽说大家都一样,但是毕先生说,同在城东花园买房的老乡相比,因为是多层,对方虽然也是买的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却有4个房间,而他家的房子却只有2个卧室外加一个小储物间,房屋使用率要小很多。不过高层住宅的居住体验不一样,上下楼有电梯,不管是孩子还是老人上下楼,都非常方便,这也是他当时下决心买高层住宅的原因,哪怕公摊面积大,他也认了。

市民凌女士去年在城东购买了一套114平方米的房子,当时说房价8000元每平方米,到签购买合同时,价格“变成”9000多元,原来该合同是按套内面积计算的。作为消费者,存在政策模糊,凌女士并未对此有什么异议。不过,现在看到网上热议的套内面积,总感觉是换汤不换药,不过从长远来看可能是一件好事,至少可以约束房产商,让购房者明明白白消费。

B专家:

对黄山房市影响甚微

“这仅仅是一个征求意见稿,并没有明确何时落地,为什么会引发这么大的关注?其实是许多人对此产生的误读,对黄山房地产市场应该没有什么影响。”

黄山房地产职业经理人彭勇涛告诉记者,黄山早在10多年前,预售商品住宅就已经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都是按套内面积计价的,而不是按建筑面积来计价的。打个比方来说,一套高层住宅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单价为10000元/平方米,总价100万元,套内面积为75平方米,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按套内面积计价是,单价会变成13333元/平方米。若以后改成按套内面积计价,单价肯定会高出许多,但是总价仍不变,只是计价方式不同罢了。因此“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对黄山房价无任何影响。但是我们也要防范开发商在公摊面积上做文章,将公共部位降低标准,如缩小进户大堂、楼梯间、电梯间的面积,以降低公摊面积,则业主的居住舒适度会大大缩水,标配会变成低配。

黄山楼市自媒体作者梅峰认为:此次提出的套内计价方式对于市场其实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其主要讨论的焦点是,关于房屋公摊面积是否合理的问题。房屋公摊作为房屋组成的一部分,一是除了以上所说的计价方式中需要承担相应的购房成本之外,其二也影响到房屋的舒适性,房屋公摊面积来源包含楼宇公共大堂、楼梯通道、电梯井,公共过道、房屋墙体等组成部分,这些都关乎到业主居住的舒适性。

“房住不炒”也是房产调控长效机制的核心指导思想,房屋终将回归住的本源,因而,对于购房者而言,也不能只是一味的关注自身个体房子内部的功能地面积,同时也要注重整个小区的规划以及整个楼幢的整体舒适性。

搜狐焦点首席代表汪峰告诉记者,“住宅建筑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并非不少媒体和自媒体所言“取消公摊”,也并不能直接导致“买100平方米房子只得70平方米”的现象不再发生,但可以让购房者擦亮眼睛,通过更直观的比较,作出购房决定。实际上,公摊面积取不取消对购房者来说并没有太大影响,而更需要注意的是,住房问题指望不了降价,更别指望一个对公摊面积的规范就能解决。所以,老百姓解决住房问题还要寄希望于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C住建部门:

与公摊面积无直接联系

2月26日,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关于商品房使用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进行交易,黄山市房管局早在2005年就出台过指导性文件,黄山市的房地产交易购房合同一直都是按照套内面积和套内单价进行签约交易的。也就是说黄山市房产销售自文件出台以来一直在执行本次住建部对于商品房按照套内交易的计价征求意见的交易方式。

开发物业科负责人王炫告诉记者,如今很多房产自媒体都在炒作这一“热点”。其实大家需要了解一点:这个征求意见稿,征求的是对一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意见,是一项技术规范。因为这个《规范》是开展工程建设活动的“底线”要求,具有“技术法规”性质,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中位于顶层。也就是说,这个规范未来约束的是工程建设行为,约束对象是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这与市民所关心的住宅交易到底是以“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来计算,并无直接联系,与房屋交易、登记也没直接关系。如果真正要“房屋按照套内建筑面积交易”,就需要出台相关的房屋交易、房屋登记等一系列的配套政策,那样房管部门就要强制执行了。现在只是一个技术规范,不是很多市民以为的“法律法规”。但是按照套内面积签约交易对购房者有一个好处就是,如果公摊面积增加,那么业主就不需要再额外支付多出来的包含在建筑面积内的属于公摊面积的费用。

王炫认为,从个人角度来看,虽然黄山市房地产交易的购房合同一直都是按照套内面积和套内单价进行签约交易的,但是在办理物价部门价格备案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时候,还是以建筑面积单价备案,比如,物价部门备案的是8000元/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价格,但是合同上套内面积单价按照建筑面积一换算,却是9000多元/平方米。如果全部按照交易合同上的套内面积交易单价统一登记,那么老百姓就不会产生误解和疑虑。下一步,房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的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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