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开出首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罚单
本报讯1月2日,记者从屯溪区城管执法局了解到,一名男子头天凌晨在市中心城区观光索桥附近违规燃放烟花,被城管执法稽查人员查获,该男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元。据悉,这是黄山市正式实施禁限放规定后开出的首张罚单。
1月1日零时许,几名男女在市中心城区观光索桥附近迎接新年到来,其中一名男子点燃烟花以示庆祝。不过,其违规行为很快被市容管理人员发现并制止。零时20分许,屯溪区城管局执法稽查人员赶到现场后,告知该男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了环境污染,责令其改正未果后,遂依据《黄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依法给予其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黄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于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为做好市中心城区的禁放工作,屯溪区城管工作人员在前期多途径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于1月1日零点开展禁燃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屯溪区城管执法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执法车辆12台,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的违规行为2起。
“另外,针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还将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也就是说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人,城管部门在按规定处罚后,还将交由辖区公安机关按禁燃规定将当事人带离现场,并按相关规定予以惩处。”屯溪区城管执法局执法稽查科负责人说,“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禁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和常态化管控,同时对中心城区各大酒店主动上门宣传普及,在承办各类宴请活动时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并在11时至13时,16时至19时安排专人定点各大酒店进行管控,一经发现,立即处置,并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姚大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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